律师说法,虚拟货币只能在虚拟世界流通 《北京市打击非法集资案件认定标准》的主要起草人、北京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兰婷介绍,中国一川(澳门)国际有限公司的经营模式存在一定的非法性。 “首先是虚拟货币的非法性问题。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对虚拟货币的用途暂无明文规定,因此国内市场上也出现很多公司和个人打擦边球,导致用户权益缺乏保障。2009年6月4日,经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兑换发行企业自身所提供的虚拟服务,不得用以支付、购买实物产品或兑换其他企业的任何产品和服务。也就是说,在我国现行的监管制度下, 利用网络游戏虚拟货币购买机票、充话费、日用百货均不符合规定。” 兰婷律师介绍,中国一川公司扩大了虚拟游戏货币的使用范围,通过提供增值服务,鼓励容忍用户使用其从事交易活动;用户通常期待自己所持的虚拟货币能兑换成钱。但其中未知因素较多,存在比较大的风险。比如说,“一币”声称“可交易和可置换”,但1积分究竟价值多少“一币”、积分又何时拆分,规则都是不透明的,很容易令投资人的利益受到损失。 央行发文提示风险,当前市场上数字货币多涉传销 近日,央行货币金银局在官网发布《关于冒用人民银行名义发行或推广数字货币的风险提示》。央行货币金银局透露,近期,个别企业冒用央行名义,将相关数字产品冠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发行”,或是谎称央行发行数字货币推广团队,企图欺骗公众,借机牟取暴利。央行货币金银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行尚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也未授权任何机构和企业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无推广团队。目前市场上所谓"数字货币"均非法定数字货币。某些机构和企业推出的所谓"数字货币"以及所谓推广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行为可能涉及传销和诈骗”。从中国一川的经营模式看来,无疑属于非法发行货币,具有诈骗行和非法集资或者涉嫌传销的嫌疑。 被部分相关地方执法部门查处后,仍然疯狂运行、继续敛财 2016年11月份,山西省工商局召开“双11”网络消费警示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中国一川”传销案:山西省工商局破获“中国一川”(幸福100)传销案,网上发展会员约2万人,非法交易额高达7.9亿元。但该案查处后至今反传销网仍然不断接到众多网友投诉,中国一川(幸福100)传销组织仍在不断大肆发展人头投资,疯狂敛财。 (原标题:中国一川涉嫌传销 在浙江、湖北等地被查处)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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