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7月5日讯】(法治周末)自从比特币问世,虚拟货币开始走进大众视野,成为投资市场的新贵。不过,在实践中,不乏有各种以虚拟货币投资为名,行非法集资或网络传销之实的案例。 据统计,2016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传销犯罪案件2826起,成功破获了“克拉币”“恒星币”等一批重大案件;公安机关已对150余起“虚拟货币”类传销犯罪案件立案侦查,涉及60余个“币种”。 6月23日,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发布“全国互联网金融阳光计划”关于上线交易涉嫌传销币种的巡查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显示,部分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上线交易的虚拟币种涉嫌传销。其中,包括币链网、众联网上线交易的文创币;大比特上线交易的圣币;乡旅天下上线交易的商赢币。 “传销币”金字塔式发展会员 公告显示,2017年6月,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巡查发现,运营文创币、圣币、商赢币的相关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内容显示,以上虚拟币种采用了金字塔式的发展会员经营模式。 以商赢币为例,“商赢币”微信公众号显示,商赢币的运营主体为浙江聚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聚道公司”),该公司于2016年7月11日发布“商赢币推荐奖励说明”,其中包括:购买1000枚商赢币,将拥有专属的推广链接,尊享2级分红;推荐商赢币专属链接给其他人,可以获得第一级被推荐人充值总额的10%做为推荐奖,获得第二级被推荐人充值总额的5%做为推荐奖;梦想合伙人累计销售达1000万元,奖励一辆宝马车等。 6月29日,法治周末记者拨打“商赢币”微信公众号上显示的客服电话,提示该号码已成空号;通过当地114查询浙江聚道公司的联系方式,该公司号码处于保密状态。记者注意到,该公众号所发布的消息停留在2016年10月11日,至今未更新;上面所提及的商赢币网站,目前也处于无法打开的状态。 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网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武长海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网络虚拟货币没有中心化的存储机制或发行与管理机构,其通过计算或机器生成来创造或者获得;以比特币为例,其最大特点是去中心化,而且总量有限(约2100万个),每产生一个比特币都是透明的,不受任何操纵。 “而国内有一些币种,是模仿比特币来构建平台系统,用造币机模仿比特币的矿机,但币的产生速度和数量都是由平台操纵,由个人或企业自行造币;因该类币种无法在外部流通,平台会通过金字塔模式发展会员,建立上下线的层级关系,依靠拉人头的方式赚取收益,这类虚拟币种涉嫌传销。”武长海表示,发行“传销币”的机构,其实是打着虚拟货币的幌子,把虚拟货币作为传销的媒介,其本质特征和传统传销并无差别。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研究院副院长邓建鹏表示,“传销币”的典型特征是依靠某个特定机构“发行”,通过拉人头返点或奖励的方式推广;“传销币”无法在不同交易机构交易,只能在某个特定机构买卖,而正规的数字货币(也称“网络虚拟货币”“数字资产”),以比特币等为代表,是以区块链为底层技术发行,可以在币行、COINBASE等国内外数十家至上百家的交易机构交易,“若公告里的文创币、圣币、商赢币涉嫌传销,那么发行该币种的公司或个人,可能会涉及非法集罪以及传销等相关刑事犯罪。”邓建鹏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