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11月2日讯】(中国工商报)2014年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创建“无传销城市”为抓手,充分发挥社会共治作用,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取得成效。 由点及面,稳步推进创建工作。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局会同自治区公安厅、文明办、综治办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的意见》,全面部署,明确力争到2018年90%的县(市、区)实现“无传销城市”的目标。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制定创建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政府与各成员单位签订责任书,进一步明确所辖县(市、区)的创建期限、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创的工作局面。 截至目前,宁夏已有14个县(市、区)被认定为“无传销县(市、区)”,占自治区总数的61%。2016年,宁夏传销重点地区整治效果明显,工作亮点突出。如中卫市立案13起,破案9起,摧毁传销体系4个,打击传销力度大,捣毁的传销窝点、遣散的传销人员数量分别比上年下降81.6%和88.7%。 构建源头防控网络,提升创建工作的渗透力。宁夏推行社区管理模式,把创建工作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有机结合,积极推行吴忠市永昌社区、平罗县星海社区、银川湖畔嘉园等社区的管理模式,即社区按照各小区人员分布,以300至500户的标准,将辖区划分为多个区域,每个区域确定一名社区干部为小组长,成员由社区打传志愿者、居民组长、楼栋长组成。明确责任,分片包干,做到“面上有人转,线上有人巡,点上有人守”,使社区对常住人员和外来人员的管理做到“四知”(知道是什么人、知道在做什么工作、知道有什么资金来源、知道主要有什么活动),夯实创建“无传销城市”的群防基础。今年,宁夏把这3个社区综治管理经验做法面向自治区推广。截至目前,自治区已有50多个大的社区推行上述做法,进一步形成了全社会创建的工作格局。同时,宁夏加强对流动人口、出租屋的管理,把好关键环节,在各社区建立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登记台账,全面掌握社区(村)的流动人口和出租屋动态信息。 强化执法联动,确保创建工作持久有力。宁夏将创建工作纳入市场监管、社会治安重点内容,把责任分解到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片区和执法人员,建立以社区(村)、市场所、派出所为基础的联合网络,形成完备的创建工作机制。 完善创建执法机制,强化配合。宁夏建立公安、工商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在互通案源信息、交流分析案情、排查涉传窝点、开展专项行动、转办移交案件等方面密切协作配合,提升创建执法效能。4年来,自治区公安系统向工商部门移交传销人员2.7万人(次),工商部门向公安部门移送传销案件273件。 完善刑事打击机制,巩固创建成果。公、检、法三部门在组织领导传销罪的审查起诉与审判方面加强沟通协调,在传销犯罪案件的定性、证据规格等方面努力达成共识,提高了办案效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刑事打击的震慑作用,巩固了创建成果。2016年银川市两级法院共受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24件,较2015年增长41.18%;涉案42人,增长55.56%。 (原标题:宁夏:发挥社会共治作用) 责任编辑:张小七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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