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8月19日讯】(利川市人民检察院)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然而有心之人却利用传统文化传播迷信内容,还不断拉人入伙,其实根本目的只为获利。 近日,利川市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以“数字改变命运”为噱头的新型传销案。6月24日,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对被告人罗某和谭某判处刑罚。 2017年,丁某(已判决)将《易经》《道德经》《奇门遁甲》等传统文化与数字结合起来,创立了“X美文化”,广泛吸纳会员,通过付费上课的方式宣传“数字改变命运”等迷信内容,诱导会员高价购买“改运商品”。 为快速谋取更多利益,丁某找人开发制作了一网络平台,设置返利模式,鼓励会员发展下线会员,根据发展的下线数量,会员被设置为体验会员、VIP会员等不同级别,按等级享受不同程度的返利。 在交了1300元“学费”后,罗某成为了平台会员,又花了17900元的“报名费”后,才听到了丁某的讲课。 “数字文化可以分析人的性格,对带孩子有好处,也能学习看风水……”听课后的罗某四处宣传“数字文化”,在她的引入下,谭某也交钱成为了会员。 为发展更多自己的下线,2018年,谭某在利川成立工作室,宣传推广“X美文化”,并以学习“X美文化”可以改运、发展会员可以从新会员的报名费和消费金额中获取返利等为由,鼓励下线会员继续发展新会员。 2022年8月,丁某等上线落网后,利川市公安局接到线索,对罗某、谭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立案侦查,后移送至利川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罗某、谭某以宣传“X美文化”为名,要求参加者以付费上课、花钱改名、购买商品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形成了传销式的多层级上下关系,参与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3级以上,罗某非法获利11万元,谭某非法获利5000元。 2024年1月31日,利川市检察院以罗某、谭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网络传销虽然与限制人身自由的传统传销看似形式不同,但实质还是收取入门费、“拉人头”以及“人头计酬”。 广大群众要增强防范意识,不盲目相信“投资就能赚钱”“花钱就能改运”,谨慎识别信息,不入传销圈套。 (原标题:披着“玄学”外衣,实为网络传销) 责任编辑:一一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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