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10月14日讯】2013年10月12日,绿之韵集团十周年庆典之际,《绿之韵2003—2013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在湖南长沙正式举行发布仪式,这是绿之韵继《2003-2010企业社会责任报告》、《2003-2012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之后的第三份社会责任报告,连续三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是绿之韵十年如一日,持续践行责任的系统总结,也是社会责任竞争力不断提升的的充分体现。 记者从绿之韵官方网站了解到,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局局长李必达,原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王福森,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孔和平,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于云彩,吉林省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许长军,湖南省公安厅副厅长杨琪君,湖南日报报业集团党组书记、社长覃晓光,《中国工商报》副总编潘传龙,湖南日报报业集团副总经理、大众卫生报社长徐勇,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新闻中心主任冯锦,红网总编辑舒斌,中华慈善总会秘书长边志伟,中华慈善总会募捐部主任苏辉,行业权威专家和嘉宾莅临发布会现场,共同见证! 绿之韵《2003—2013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以责任为视角,从品质、健康、员工、伙伴、环境、社区等六个层面呈现十年以来绿之韵的履责行动,充分展现出绿之韵责任实践的风采。2013年是绿之韵成立十周年,本次报告凸显“十周年”旋律,以“中国梦,绿之韵梦”为主基调,特别增加了“社会责任竞争力、社会责任理论体系建设”等篇章,回顾绿之韵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发展和总结绿之韵企业社会责任体系建设,对绿之韵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出发点和文化内涵进行了升华与明确,展现了十年绿之韵从自发、零散实施社会责任项目,到自觉、系统开展社会责任建设,将社会责任融入企业战略、文化体系和运营管理的企业社会责任发展轨迹。同时,该报告行文布局中特别增加了“2003—2013年度企业社会责任荣誉榜”篇章,以企业社会责任的视角对企业发展的过程进行了认真的洞察与总结,更全面、立体地情景还原绿之韵十年社会责任实践过程。 绿之韵作为“企业公民”,所承担的责任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良好的公司治理和道德价值;二是企业对员工的社会安全保障及对全国各地分销商的责任;三是企业对环境的责任;四是企业发展中对社会的责任与贡献等。经过十年的发展,绿之韵从一家普通的民营企业发展成为中国第26家直销企业,目前拥有国内五大种植生产基地及十二大下属子公司。先后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湖南省著名商标”、“湖南名牌”、“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全国质量管理全面达标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通过企业的发展,其涉农的项目带动安化近10万农民脱贫致富,40万受益农民不需外出务工,实现就地转化就业,其中70%是下岗职工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十年来,绿之韵踊跃参与和倾情捐助了多项社会慈善事业,用实际行动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已累计向全社会实施慈善救助超过6000多万元。 发布会上,绿之韵集团高层、区域总监、全球策略委登台宣读企业社会责任承诺书,并发出倡议:依法经营,立足长远发展;诚信经营,接受社会监督;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环境;服务到位,确保消费权益;规范生产,保证产品质量;严格自律,感恩回报社会。 《中国工商报》、《湖南日报》、《红网》、《潇湘晨报》、《长沙晚报》、《三湘都市报》、湖南公共频道、《中国直销》、《直销博客网》、《新华商》、《直销报道网》、《分销时代》、《中国直销网》、《直销人网》等近30多家媒体对绿之韵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会进行了跟踪报道。▲ (原标题:绿之韵集团《2003-2013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正式发布) 责任编辑: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