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11月14日讯】河北华林酸碱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已经向国家商务部提交相关材料,申请直销经营许可。现本公司郑重声明,如获得批准从事经营直销业务,将实现以下承诺: 1、严格遵守《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坚决杜绝《禁止传销条例》中所列的各类传销行为,以及《直销管理条例》中所禁止的各项违规行为,自觉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2、按照《直销管理条例》要求建立完善的信息报备及披露程序。按照《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及时准确向政府报备并通过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hlsjp.com/info )向社会公开披露相关信息。 3、本公司的直销员计酬制度严格按照《直销管理条例》制订并向社会公开,其中包括:按月支付直销员报酬;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直销员的报酬总额(含奖金、佣金等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严禁团队计酬。 4、严格依照《直销管理条例》和《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依法规范培训行为,对拟招募的直销员和公司直销员进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直销基础知识等各种培训,未取得直销员证,任何人不得从事本公司直销活动。并保证直销员只在其一个分支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内已设立服务网点的地区开展直销活动。 5、本公司承诺对分支机构和拟直销服务网点的经营行为、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承担法律责任,能够证明其行为与本公司无关的除外。同时,严格自查分支机构、服务网点、直销员行为,积极配合政府对本公司直销业务的管理和监督。 6、本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退货和换货制度,通过公司直销员及服务网点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及退换货等相关服务,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为顾客提供全面购物保障。 7、本公司对直销员行为承担连带责任,能够证明直销员的直销行为与本公司无关的除外。 8、本公司拟直销的产品符合《直销管理条例》及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05】第72号公告对直销产品规定的范围和要求,符合国家认证、许可或强制性标准,且为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以及本企业母公司、控股公司生产的产品。 特此声明! 公司简介: 集团公司总部坐落在位于渤海之滨的河北黄骅市境内,总占地面积近13万平方米,现有职工1000余人,其中技术人员260人。集团公司的市场业务遍布全国各地,在全国共设有19家分公司和办事处。1998年集团公司取得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公司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产品分别注册为“华林”、“智味”、“黄华翠”、“酸碱平”四个品牌商标,并荣获“国家科技委员会金奖产品”称号,华林集团是国家劳动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顶点的科技型现代化大型综合企业集团,集团下设五家实体企业。这五家子公司依次包括:河北华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河北华林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河北黄骅市热力有限公司、河北华林宾馆有限公司、华林(集团)食品有限公司。产品有50余种。 集团公司经过多年的实践于创新,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制定出一套具有先进水平经得起实践检验的研发、生产、营销理论,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质量检验与质量保障体系,公司产业结构布局合理,实力强大(现拥有2亿元的资产),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华林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以专业纠正人体酸性体质为健康理念,以研制、生产、销售功能性健康食品为主营业务. 的实体企业。华林食品公司总占地面积3.2万平方米,拥有10000亩的有机食品生态原料种植基地,公司内部设施齐全,设备先进,食品生产条件严格按国际GMP等级标准,贯彻实施HACCP食品安全控制体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 随着公司市场业务量不断的扩大,为了满足全国广大消费者的需求,公司在2003年底,在北京成立了河北华林食品(北京)销售中心,华林食品公司经过近两年的不断成长,目前形成了以河北省黄骅市为原材料提供及后期加工基地,以北京为销售基地的这样一家实体企业,公司现有资产总值5000万元。 公司董事长刘德林先生提出了以“长期、稳定求发展”的治业理念,以树立“百年品牌”的经营宗旨,以建立专业化、现代化的管理模式,以一个具有知识型、开拓型、创造型、复合型的管理团队,以人为本,以科技为先导,全力打造出具有中国的华林特色的行业品牌。▲ (原标题:商务部公布华林酸碱平申牌声明已提交材料正式申牌) 责任编辑:王鹏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