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3月14日讯】记者从绿之韵官网了解的,3月13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绿之韵集团3.15质量服务月活动之贯彻《新消法》规范经营研讨会在绿之韵集团总部召开。规范赢发展,品质铸辉煌,2014年是绿之韵集团第二个十年的开局之年,为践行“五心”服务标准,努力成为最受尊敬的百年企业,绿之韵集团在今年首次推出“3.15质量服务月”。其目的正是为了规范经营,自律发展,以产品为导向,以消费者为核心,加强品牌建设,推进产品创新和经营管理创新。以“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的直销产品”为己任,为广大经销商、消费者提供强大的服务支持。 本次新消法贯彻、学习活动是“3.15质量服务月”系列活动之一。绿之韵集团高管领导、部门第一负责人及经销商代表均到场,展开新消法学习。据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根据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新消法>的决定》进行的第二次修正,将于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本次学习邀请到了湖南省首届十佳青年律师,绿之韵集团法律顾问尹湘南女士对新消法修订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近两小时的讲解和分析,使员工和经销商们对新消法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及掌握,同时也进一步加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识。尹湘南律师表示:“新消法的修订,旨在为消费者建立更加规范的法律保障,也为商家设立更为全面的行业标准,使得消费者权益最大程度上受到法律保护。”绿之韵集团总裁助理方彦雄在课程结束后,也分享了感受。他指出,新消法的实施,对直销行业的经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长远来看,也是对直销行业经营者的一种保护。“仅靠自身感觉的自由不是真正的自由,只有建立在完善的法律规则基础上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树立消费维权的理念,解决消费者的问题,消费者才会成为经营者的忠实消费群体。” 近年来,直销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愈加重视,而绿之韵集团多年以来,一直秉承着“和诚立信 竞超兴业”的经营宗旨,以产品质量为灵魂,积极落实各项监管要求,本着一如既往最快时间、最高效率处理发展中各种问题和矛盾,在向社会展示绿之韵诚信经营、永续发展、造福人类、回馈社会的经营理念的同时,树立了绿之韵的良好企业形象和品牌形象。 接下来,绿之韵集团还将持续开展3.15质量服务月系列活动,将规范经营,自律发展落到实处。▲ (原标题:绿之韵召开规范经营研讨会 贯彻《新消法》) 责任编辑:王昆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