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4月24日讯】(直销博客网)4月22日,由国家工商总局组织、杭州市工商承办的《直销企业直销培训座谈会》向到会的43家直销企业下发了《关于规范直销培训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内容共六点。第六点是对直销培训以外会议的监管原则,前五点都是细化规范直销培训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针对当前直销行业招商会和表彰会此起彼伏的现象,《征求意见稿》提出,“直销企业不得以召开研讨会、激励会、表彰会、产品推介会等形式变相对直销员进行直销培训。” 对于直销培训的授课人员,《征求意见稿》提出,直销企业应指派本公司的直销培训员进行直销培训,进行直销培训时应佩戴“直销培训员证”,未取得直销培训员证和未经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人员及境外人员不得从事直销培训。 对于直销培训的课程内容,《征求意见稿》提出,直销培训内容中法律规范、道德规范、风险提示相关内容的培训时间不得少于总培训时间的30%;在直销企业用于招募直销员的试卷中,法律法规知识点不得低于试卷的50%,道德规范、风险提示知识点不得低于试卷的20%;对法律法规、道德规范、风险提示相关内容的培训,须由直销培训员当面授课,不得采取网络培训方式。 《征求意见稿》提出,直销培训场所应张贴培训计划,应对参训人员申明不招募《直销管理条例》所禁止的7类人员;不符合直销员条件的人员,直销企业不得与其签订推销合同。 对于直销企业举办的直销培训以外的会议,《征求意见稿》要求参会人员应控制在5000人以内,并提前7个工作日向当地县级工商部门进行报备。▲ (原标题:规范直销培训征求意见稿发布 重点强调预防) 责任编辑:小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