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广告监管工作。 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与服务广告作为重点,加强日常监测监管,督促广告主、广告经营及发布单位加强诚信自律,严格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及时发现、制止查处以节日促销等名义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努力营造健康、和谐、有序的“两节”市场环境。 六、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 以高知名度商标、涉外商标和地理标志为重点,针对各类产品集中制造地区、商品集散地、商品批发市场以及周边地区、侵权假冒案件高发地,集中力量,全面深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行动。以保护商标专用权为核心,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七、加强农资市场监管。 深化“红盾护农”行动,加大查处假劣农资案件力度,依法查处以“厂家直销”、“送货下乡”等名义走村串户销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八、加强旅游市场监管。 认真贯彻落实《旅游法》,会同旅游主管部门,加强“两节”期间旅游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商业贿赂、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发布虚假违法旅游服务广告等旅游者反映强烈的违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 九、切实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作用,在确保12315专用电话畅通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互联网、短消息、移动互联终端等受理渠道,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两节”期间消费者投诉举报。充分发挥“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基层消费维权联络站作用,促进消费纠纷的源头解决。 二是及时汇总分析“两节”期间12315数据,依法按规定发布消费警示、提示,有针对性地加强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是加强消费维权宣传与教育引导,普及新《消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引导消费者科学、健康、文明消费,提高消费者维权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