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9月14日讯】(绿之韵)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关于公示2014-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公告》。绿之韵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之韵集团)顺利通过了申报评审,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2014-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诚信是企业的生存之本,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确保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自2003年成立以来,绿之韵集团始终秉承“和诚立信、竞超兴业”的发展理念,把“守合同、重信用”作为企业发展的生命线,持续推进企业诚信建设,致力于企业品牌打造。在不断扩大经营规模和效益的同时,绿之韵集团通过建立科学的合同信用评价体系,加强信用机构和制度建设,不断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提高信用合同的履行能力,大幅度提高了企业的社会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推进了企业经营效益和社会信誉的双提升。 据了解,“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定公示活动是国家工商部门长期以来组织开展的、旨在推进企业诚信建设,引导企业诚信履约、守法经营的行政指导活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目前国家诚信管理方面的最高荣誉。此次评定内容包括企业和品牌的社会影响力、合同信用管理、合同行为、合同履约状况、经营效益、社会信誉等多个方面,评选程序十分严谨。 绿之韵集团此次获得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是绿之韵集团2014-2015年度依法经营、诚信守约、经济效益良好的有力证明,也是国家工商总局对绿之韵集团长期以来规范管理、诚实守约的高度肯定和认可。绿之韵集团将继续保持和发扬诚信经营这一光荣传统,坚持质量诚信、社会诚信、市场诚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原标题:绿之韵荣获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 责任编辑:晨枫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事儿”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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