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杭州12月5日电(记者关心报道)直销这一特殊的经营方式,是20世纪80年代末才进入我国,许多消费者对直销还缺乏了解,有的消费者不能区分直销与传销,以致误入传销的陷阱。同时,直销行业还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违规经营等问题。最近,浙江金华市消保委在“直销企业调查情况新闻通报会”上向社会公开通报我市直销企业商品与服务调查情况,这是我省消保委系统首次对直销企业商品与服务开展调查。 据市消保委负责人介绍,今年8~9月,市消保委对直销企业提供的产品与服务情况开展了一次问卷调查,调查对象是经批准在我市范围内从事直销经营活动的安利、雅芳、玫琳凯、康宝莱、新时代等直销企业以及其他在金华范围内不允许开展直销经营的直销企业。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2000份,收回调查问卷1602份。结果显示,消费者对直销企业产品质量满意度的总体评价为:满意的占79.92%,不满意的占20.08%,这样的结果着实不够理想;消费者对直销企业直销员服务的满意度的总体评价为:满意的占66.13%,不满意的占33.87%,这样的结果更加不理想。消费者普遍对直销产品的“性价比”认可度不高,21.88%的消费者认为没有“性价比”比较好的直销产品。这样的问卷调查结果,值得直销企业深思。 据了解,根据问卷调查,目前我市消费者对直销企业所提供商品与服务反映较多的主要问题有: 一、直销员没有按《直销管理条例》的规定出示直销员证及推销合同。有59.53%的消费者表示直销员在推销产品的过程中从未出示过直销员证,62.68%的消费者反映在购买产品时直销员未向购买者出示推销合同。 二、部分直销员在推销产品的过程中存在欺骗、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或说明产品的“治疗功效”的行为。 三、部分直销员未能按《直销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消费者详细介绍本企业的退货、换货制度,未能按要求提供发票、直销企业出具的含有退货制度、直销企业当地服务网点地址和电话号码等内容的售货凭证。 四、直销产品退、换货存在障碍。 五、存在违规经营的情况。到目前为止,经批准在金华市范围可从事直销经营的直销企业只有5家(安利、雅芳、玫琳凯、康宝莱、新时代)。根据回收的调查问卷统计显示,在金华市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还有哈药、无极限、如新、富迪、罗麦、保健、安惠等直销企业。在这些企业中,有的是以传统店铺经营,但也有的传统店铺经营模式经营的店铺,实际是以直销模式在经营,违反了《直销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此外,有的直销企业对其传统模式销售的经销商,指导管理不够,甚至放任纵容,违规经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直销企业的信誉度。 市消保委负责人认为,由于直销企业特殊的经营方式,普通消费者对其缺乏足够的了解;另一方面,由于直销与传销行为具有一定程度的相似性,且传销人员也常自称为直销模式,易被普通消费者混淆。因此,直销企业及直销员只有严格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开展直销活动,诚信经营,才能获得消费者的认可。 市消保委负责人建议,为促进直销企业及直销员严格依法开展直销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督促直销企业依法经营,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完善、细化有关规定;直销企业要加强自身及对直销员的管理,依法招募和培训直销员,依法保障消费者的各项权利,在推销过程中不得有欺骗、虚假宣传、误导消费及说明产品“治疗功效”的行为。此外,还要加大宣传,促进直销行业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