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4月6日电(《中国青年报》报道)坐上大巴后,张胥(化名)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拿起手机给家人和朋友发短信报平安。此前一周在南宁的“受训”让他至今心有余悸。 用7万赚380万的“捷径” 今年40出头的张胥是湖南邵阳的企业家。2011年3月初,他接好友电话,让他来广西南宁看看。“没说什么具体事,就说在宾馆开了房,要我去休息一阵,顺便还有点工程做。” 来电的李某也是湖南一企业家,与张胥常有生意往来。正在湖南永州搞一项目的张胥,简单向家人交待后就来到南宁。然而,说好的“南宁休闲游”却变成了“连锁经营业模式”训练课,朋友李某及随后认识的若干讲师迅速地开始对张胥“洗脑”,内容从五级三阶制的阶梯递增,到一次性投资、返还制、终身制、几何倍增原理等操作流程。授课人员还用预算的方式麻利地推演出,不超过7万元的投资如何赚380万元的捷径。 对方声称,这项纯资本的运作是引进国外先进模式,由国家在两广试点后将推广到各地,没有政策风险。被游说得有些晕头转向的张胥开始同意投资5万多元,但对方不仅催促其增资到69800元,还反复劝说张将“好机会”带给其他朋友。这让张胥开始警觉。他在给邵阳朋友打电话短暂游说表演后,用短信告知了真情;并让朋友打来电话,声称地方领导来企业视察需要回乡准备。之后,他借机脱身。“我在那里看到还有很多湖南人在受训,不少是退休人士,还有老干部。”张胥说。 “连锁经营”和“五级三阶制” 就在张胥离开南宁后不久,一个以政府许可“修地铁、做工程”为名的大型传销案件在长沙告破,79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擒,摧毁传销窝点351个,涉案金额约1.5亿元。 这一震惊一时的大案是群众举报侦破的。2010年11月13日,一位湖北家长向长沙市公安局“局长信箱”发送电子邮件,反映其中专刚毕业的女儿被骗入传销组织。此后,长沙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调查发现该案的背后隐藏着一个庞大的非法传销组织。该组织以浙江台州人为骨干,流窜到长沙岳麓区黄鹤小区等地,陆续骗来河南、湖北、广东、福建、安徽、浙江、陕西、江苏等多个省份的传销人员,最多时传销人员可达2000余人。 长沙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慧说,警方发现该传销团伙中一犯罪嫌疑人、浙江台州人傅利杰的账户在短短3个月内,有1600余万元的资金入账,且该账户累计有1500余万元的取现和500余万元的转账,遵循每周一次的资金流入、流出规律,符合传统“拉人头”式传销组织“按周结算、分配利润”的特点。循此线索,民警追踪其他犯罪嫌疑人的行踪,进一步确认该传销团伙中身份为“总监”级以上的80余名高层骨干成员,掌握了这些成员“单个行动、单独居住、单线联系、多处住所”的特点。 3月26日凌晨,湖南省、长沙市两级公安机关成立的“11·13”专案指挥部下令收网,26个抓捕小组同时行动,抓获包括卢军岳、傅利杰等犯罪嫌疑人79名,刑拘36人,缴获用于转账的银行卡157张以及传销违法活动的大量证据,暂扣涉案车辆10台。 警方查明,“11·13”案团伙均假借“集资款项为政府工程建设所需”之名搞所谓连锁经营。他们谎称参与者所缴纳费用,除了管理提成外,都将投入到地铁经营和政府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中,以此诱人上当。他们从新加入者缴纳的高额入会费中进行利益分配,其组织结构是“五级三阶制”:即分为业务员、主任、经理、高级经理和总监以上五个等级。其级别晋升制度是:“新人”加入时按人民币3800元/份的申购标准交费,可一次申购多份或发展新人进行累计份数,从而获得相应传销身份。达到2份申购的为“实习业务员”;达到9份申购的为“组长”;达到21份申购的为“主任”;达到65份申购的为“经理”;650份以上申购的为“高级经理”。如果一次性交69800元,即可获得“主任”位置,直接提成1.9万元。从目前对传销团伙中身份为“总裁”级别的犯罪嫌疑人傅利杰使用的账户的调查情况来看,仅从2010年12月15日至2011年3月9日,流转的涉案金额就高达2000多万元人民币。 “为了骗人加盟,他们甚至将为数百上千传销会员发放的通信集团卡都谎称政府的福利支持。因为集团卡内部通话不用钱,在他们的摇唇鼓舌之下,不少人信以为真,认为公司背后有政府背景。”长沙公安局经侦支队一负责人介绍说。 他们专门有人研究国家法律 据了解,“11·13”案告破之前,3月6日长沙县也破获了一起传销大案。星沙泉塘社区的未来蜂巢小区内,一批福建、浙江、湖北等地人员,以政府招商做生意等为幌子,欺骗亲友聚集到长沙县进行传销活动。 当地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办公室(下称打传办)的有关人士称,对小区的134个传销窝点进行突击打击时发现,传销人员多是2~5个家庭成员或者亲戚租住在一起,日常不做什么工作,有的小孩已经在本地幼儿园、小学、中学上学。该传销组织活动非常隐蔽,现场除了少量的培训资料外,无任何产品,是纯粹的“拉人头”形式,实行严密的等级制度和保密制度,属于典型的传销行为。 这几次打击传销的成功并未让当地主管部门感到轻松。长沙县打传办周主任表示,星沙(长沙县城所在地)最早出现传销人员,应该在1996年左右。“1998年,国家明令禁止传销,我们进行了几次大的打击行动,很多不法分子落网了。” 然而近两年,星沙大范围的传销活动开始有抬头之势,去年下半年,长沙县打传办举报处接到的投诉电话增至70余起,相比之前的数额,让他们感到吃惊。“这些人的手法很多,有专门的人研究国家法律,对抗能力增强,队伍慢慢壮大。”周主任说。 福建龙岩人许先生说,对于政府的处置方式,传销组织多有预料和准备。今年春节过后,他接到堂兄的电话说长沙有事做,便赶到长沙。没想到堂兄直接将他带到长沙县泉塘社区住所,说服许先生加入他所在的“公司”,从事一种所谓连锁经营、纯资本运作的职业,不购买任何货物,只要上交69800元,发展两个下线便可做到“经理”,月收入上万元。许先生的堂兄已贷款交了这笔钱,还将老婆叫来,准备卖车再交69800元。 当许先生设法摆脱纠缠并带来执法人员查处时,原先热情高昂的20多名传销人员都处之泰然,统一口径说自己是合法的生意人,在当地贩卖茶叶为生。一些传销的文书类证据也都藏匿不见。 此次查处行动后不久,长沙县再次组织多部门对未来蜂巢小区进行集中打击,在现场查获的“工作笔记本”上,其管理制度清晰可见:为了防止团伙暴露,传销团伙有严格的作息制度及纪律规范,“不准晚归、不准酗酒、不准打架”。并且明确标明:军人、公务员、本地人一概不许加入。其作息时间从周一到周日安排得“井井有条”,一天分为四个时段进行传销活动,每个时段一小时,每个时段的具体安排都有详细记录。 复杂的传销变种 2011年3月,湖南省召开专门打击传销工作会议,与会的刘力伟副省长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打击传销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遏制传销活动蔓延的势头。 公开资料表明,2010年,湖南省共出动执法人员3万多人次,捣毁传销窝点1700个,抓获传销骨干895人,劝返遣散传销人员17100多人次,公安机关刑事拘留836人,法院判决249人,严厉查处了一批性质严重、规模较大的传销组织。 然而,面对当前非法传销活动日趋隐蔽,流动性越来越大的变化,打击传销的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尤其是资本运作名义下的网络传销,更成为监管的重心。 2010年的“德资本”案即在这一背景下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有市民反映在长沙有专业人士推销一种可以“日赚上万美金”的股票,只需加入“德资本”的公司,就能保证收益。于是上百位市民急切入会。 记者调查发现,经常在咖啡厅授课的“德资本”公司号称是境外风险投资公司。授课人员称该公司收购了澳洲的“富田国际”。现在开始向市民发售这家公司的股票,入会的市民可以通过炒作这个股票实现盈利。同时,加盟入会的费用从1000美金到10000美金不等。公司人员表示,他们还有另一种盈利方式,就是实行“双轨制”拉人头:每拉一名投资者,就能提成,每发展一批投资者,就有培训奖励。 然而,招募活动搞得声势浩大的“德资本”公司在长沙竟没有任何固定经营场所,都是每天由召集人寻找一处咖啡馆,拉人来进行授课。整天不出门,全部靠电话联系,行踪非常隐秘。其公司,包括网络操作平台都设在境外,国内投资者很难查明信息真伪。而缴纳的入会费,没有任何证明。 闻讯对此进行查处的长沙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负责人称,“德资本”这类公司属于典型的网络传销公司,这样的公司往往操作一段时间就会消失,参与者的钱财将损失殆尽。 类似“德资本”的传销尚且有迹可循,一些更新概念、操作更为复杂的涉嫌传销行为甚至连法律人士都产生争议。湖南青年律师辜星说,他有朋友加入了一种所谓“百万富翁”的游戏。参加者将1万多元钱通过一种支付程序置入游戏中,每个人只要发展一人即可提取少许奖励;而一旦其名下发展的下线积累的资金达到100万元就可以全部提走。巨大诱惑让许多人罔顾风险。 “这个圈子并不公开,参加的都是有钱人,你说它是传销,别人说只是游戏而已。”辜星说,这类行为,作法律判断亦非易事。 记者上网搜寻同类实例,居然发现一些传销人士公然在网上兜售新型传销的理念,呼吁有志于“直销”“连锁”的人士,加盟其“网资”营销。在这些洋洋洒洒数千字的广告长文中,发起者称:以往做异地连锁销售,常常因为投资太大,很多人一时间做不起来白费几万元钱产生怨恨;在异地开展也容易让人丢掉工作,且来回路费吃住花销也不小;因此呼吁加盟其“网络版本的资本运作”,实现“小投入、大回报、高发展空间”的成功梦想。 如何遏制传销的扩张 长沙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慧告知,不少传销活动具有很强隐蔽性,一些组织从以合伙做生意、打工等方式诱骗人上当,发展为利用互联网来拓展业务,危害社会。为应对传销形式的变化,公安部门已经建立了相关的数据库,以便识别和打击。“对于外地的,我们通过信息移交的方式来沟通和协助。”他说,此次长沙破获的“11·13”案件中,就有上级公安部门的信息支持和帮助。 据悉,自2001年以来,湖南境内的传销活动呈现许多新变化。周边省、市“拉人头”式的传销网络逐步蔓延过来;传销方式更为隐蔽,组织更加严密,欺骗性更强,手段更加恶劣;参与传销的群体更加复杂;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活动的现象日益突出;个别直销企业跨地区经营的违法行为已开始出现。这些操作方式的“调整”让传销组织形成了更大的影响力和破坏效果;参与者的文化程度也越来越高,不仅有农民工、下岗工人、城市白领,大中专学生被骗参与传销的也日益增多。 长沙市工商局局长陈跃文指出,就长沙而言,尽管这几年打击力度不减,但个别地方仍然形势严峻。一方面传销以一夜暴富为诱饵,对于很多人有极强的诱惑力。另一方面传销组织的业态发展、包装方式日渐更新:过去的老鼠会拉人头,生活艰苦,数额不大;如今参与人员素质提高,经济档次上升,有的组织头目甚至以宝马车代步。以前以劣质产品为道具,现在往往虚构产品,操作载体虚拟化网络化,名目花样与时俱进。洗脑的方式过去是以情动人,以利益诱人;现在则是通过网络展示、电子商务模拟、一对一喝茶谈心培训等,重在以利益诱人。此外,地方就业压力及基层社区对于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加大,也是“打传”的难点和压力所在。 他说,近年来长沙加大了打击传销的力度,因为它容易威胁国家的经济安全。采取的措施中,除了对传销行为查处外,对于租房给传销人员从事非法活动的,处以5万~20万元的罚款;制定全市打击传销工作奖励制度,对在打击传销工作中举报有功和工作成绩卓著的人员进行奖励;建立打击传销信息库,及时将查获的传销组织、传销人员名单录入打击传销信息系统,从而较好地解决了打击传销时“取证难、处理难”的问题。 湖南法律界一些人士则向记者表示,从全国各地一些公开信息和他们了解的一些案件来看,打击传销,除了有关部门加大打击力度外,司法机关在审理组织领导传销案件时要从严从紧。对于一些严重犯罪的头目不能轻处,不能搞缓刑,放虎归山。“很多典型案件都轰动一时,但有几个给予了15年有期徒刑的顶格处罚?一些涉案金额几百万元、上千万元的案件,判决的结果或是缓刑,或是几个月的拘役。这样的情况引人深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