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投资4000元两年返利近300万元 “已列入国家‘十二五’扶贫计划,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金种子传天下,幸福来敲门”、“只要缴纳3990元的支助金和20元的材料费,两年内就能返利286.45万元!”这些是传销组织蒙人骗人的宣传口号。 经查,“明明商”成立于2010年5月,全称为“中国特色品质营销全民互助明明商”,总部设在北京,发起人为鲍洪旭,原名鲍洪春,现已被辽宁大连警方查处。该组织假借文化部和中国农业银行的名头,以虚构的“中国全民借助银行”名义,打着“‘十二五’扶贫计划”的幌子,以高额发放工资为诱饵,大范围发展下线。 据犯罪嫌疑人交待,若想加入该组织,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必须缴纳4010元的入门费;二是加入者必须在缴费后的第二个月发展两名下线人员,这两名下线人员同样需缴纳4010元入门费。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后,加入者在第三个月需填写所谓“司契单”,正式成为该组织的“环民”(下线)。“明明商”宣称,只要加入便可得到月金,返利期为两年,第一个月返200元、第二个月返500元、第三个月返1000……两年累计可返利286.45万元。 受害人崔某于2011年9月加入“明明商”组织。他向记者讲述:“我的介绍人说‘明明商’是国家认可的,能赚钱,是一个扶贫政策,我看只要交4000多块钱,两年内就能返利280多万,我就加入了。” 为了满足两个月内必须发展两名下线的条件,崔某将自己的儿子和婶婶发展成为了自己的下线。为了得到返利,自己一个人交了三个人的入会费。 刘某是中级负责人,她于2012年2月加入了“明明商”组织。 “以前跟传销没有接触,也不懂法,我无业在家闲着没事就加入了。”刘某说,“发展两个‘环民’三个月后,自己就可以领取返利钱了。当时我让自己的母亲和儿子也加入了进来,至于他们有没有再发展别人,我就不清楚了。”刘某说。 “明明商”黑龙江省负责人、犯罪嫌疑人王桂华在被提审时也承认,“明明商”没有盈利项目,返利钱就来自不断发展的下线。“‘环民’不交钱我们就没有后续资金。” 无产品纯“忽悠” 欲钻法律空子 7月5日,记者跟随公安部经侦局负责人来到齐齐哈尔市看守所,见到了关押在这里的“明明商”总部负责人、犯罪嫌疑人曹珉。在提审过程中记者发现,犯罪嫌疑人曹珉说教欲望极强,“忽悠”能力不小,即使已被捕还继续用他所谓的“营销理念”给记者和警察“洗脑”。 公安部经侦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传销的方式多种多样,已经从过去的有实物、有产品的传销方式逐渐过渡成为没有实物或产品,只靠传理念混淆视听,用贴近政府的理念及高额的回报作为诱饵,迷惑一些人,使其上当受骗。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经侦干警杨树启说,为规避法律,逃避打击,“明明商”还规定,12个 “环民”组成一个“环”,每个“环”设置一个负责人,称为“无首”。这样无论哪个“环”出现问题,其他的“环”都可以在“无首”的带领下继续发展,无限地蔓延下去。 “我国法律规定,必须有30人以上参加,并且有证据证明该组织发展人员层级至少有3层,才可定为组织、领导非法传销罪。‘明明商’的这种组织结构及人员的设置,就是在规避法律,钻法律的空子,逃避法律的制裁,在侦破时造成了很大的困难。”杨树启说。 据了解,传统的传销组织路线比较单一,层级分明,但“明明商”的传销路线极其复杂,其发展模式导致同地区可以存在多条线,多名负责人,且会员相互交叉,在高额利益的驱使下,谁都不愿意停止发展下线,所以发展蔓延速度极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