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6月4日讯】(南方都市报)广东江门市蓬江区法院最近对传销非法拘禁案进行的调研显示,90后正在成为传销组织主力,在该院审理的11宗案近百名涉案人员中,以介绍工作为名骗入传销组织的案件占63%,90后年轻人占了50%。法院为此提醒年轻人对传销活动提高警惕,莫要盲信“致富捷径”。 据蓬江法院统计,2010年1月至2014年4月间,该院共受理因传销引发的非法拘禁案件11件94人。这些案件中遭拘禁者多为工作原因从外地到江门,犯罪分子以介绍工作为名将被害人骗到传销窝的案件共有8宗,占案件总数的63%。因传销而实施非法拘禁的94名被告人中,90后占到50%,其中不乏在校大学生。这些被告人犯罪目的单一,均以谋取经济利益为主因实施非法拘禁,企图将被害人发展到下线,扩大传销组织,使自身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他们的行为非常恶劣,为了达到目的,甚至瞄准自己的亲朋好友,在该院审理的11宗案件中,有4宗案件的受害人是被亲友骗来的。这些案件中,被害人普遍警惕性低。当自己熟悉的人邀自己出去玩、向自己介绍工作时,被害人在没有深入了解的情况下,毫不犹豫地答应,存有盲信“致富捷径”的思想,轻信“好工作”、“高工资”。 案例一:非法拘禁强迫他人传销 被告人包某、陈某、刘某、梁某同为20出头的小伙子,在江门蓬江加入传销组织天津某生物发展有限公司。2013年3月2日,四人在蓬江区白沙大道一出租屋里,“游说”另一小伙子谢某参加传销活动。遭拒后,4被告人对谢某进行语言威胁和殴打,并从谢某身上搜去5360元、身份证和手机等物品,之后对谢某严加看管,限制其人身自由。至次日凌晨3时许,谢某趁屋内人员熟睡后,扭开防盗窗锁逃出后报警。蓬江法院日前一审决定以非法拘禁罪判处4被告人各有期徒刑8个月。 案例二:为找工作误入传销窝点 一心想找工作的被害人曹某两年前通过网络认识被告人胡某,后胡某以帮助找工作为由,将曹某从外地骗到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某出租屋,与传销组织成员谢某等人控制曹某,搜走手机、身份证等,胁迫曹某加入传销组织。警方后捣毁该传销窝,将曹某解救。蓬江法院一审决定以非法拘禁罪对曹某等8名被告人处以9个月至1年1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原标题:法院调研:90后正成为传销主力 占50%) 责任编辑:小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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