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发展加强监管 无店铺零售指不通过店铺,由厂家或商家直接将商品递送给消费者的零售业态。包括,电视购物、邮购、网上商店、电话购物和自动售货亭(自动贩卖机)等。
《办法》规定无店铺零售经营者通过相关服务者从事销售活动,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信息: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授权经营证明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证照信息;居民身份证、联系电话、经营场所(住所)。也就是说以后注册不再要求有办公地点了,这是对“无店铺”经营者的一大利好。 意见稿表示,国家鼓励成立无店铺零售行业组织,与相关行业协会共同发挥行业自律、引导、服务作用。支持有形店铺与无形店铺融合与创新,向小城镇和农村市场延伸业务。支持无店铺零售业加强品牌建设。 另外意见稿指出,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电信、新闻出版广电等主管部门,将无店铺零售经营者和相关服务者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及行政处罚结果进行汇总,建立不良信用记录和信用评级制度,并实现信息共享。 对微商影响较大 经过多年的发展,大部分网商已经脱离了以往单打独斗的个体经营模式,大都成立了公司,有正规的营业执照。网商很多都进驻了天猫、京东等平台,这些平台本身也会对网商进行规范监督。网商无论是在执照还是各种渠道或质检方面,都是按照正规的公司流程在做,哪怕是自己贴牌的产品,也会定期送去质检。因此,《办法》对网商影响不大。 对于政策最为敏感的应该是微商,很多微商就是上班的人业余时间在做,收入并不高,如果必须要办理营业执照,这部分人可能就放弃了。再加上现在微商多半薄利多销,正是没有税收所以才赚钱,而登记备案后,税收将利润摊薄,无利可图也会让一大批微商消亡。 但这些提升门槛的规定对于整体的“无店铺”销售是有利的,试想当某个平台全是假货充斥的时候,又有多少消费者会去选择这个平台呢?只有提高准入门槛、完善售后服务、加强监管“三位一体”时,才能让“无店铺”销售走上正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