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8月30日讯】(经济参考报)人人喊打的传销骗术日渐升级。 《经济参考报》记者多地调查发现,近年来,在“拉人头”、严密控制人身自由、强制洗脑、施加暴力等传统手段之外,传销开始借助网络实现信息化,与非法集资、诈骗等错综交织,犯罪活动复合化,传销人员结构变得高学历、年轻化,涉及金额巨大,发现和查处的难度增加,需要引起相关部门的警惕。 网络传销迅速蔓延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应用日益广泛,网络传销开始泛滥。“电子商务”、“网络直销”、“投资理财”、“私募基金”、“网游盈利”、“资本运作”、“股权投资”、“网上培训”等网络传销模式多种多样,这成为近年来传销新动向中最主要的特征。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传销组织以网络传销代替实物传销,以“一日游”、看房销售代替集中洗脑,以现金交易代替银行还账,以合法公司身份掩盖非法传销。 据广西相关部门介绍,此前在桂林发现,有一个以网络为载体的涉传组织,后台服务器在国外,根本无法取证;在南宁,一些传销组织为了发展下线,专门派一批年轻女子泡在网吧,以谈恋爱等为借口,找各种理由诱骗对方来见面,然后实施洗脑、监视和人身控制等,迫使其加入传销组织。 记者采访发现,近年来网络传销开始泛滥,并且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蔓延迅速,大要案高发。专家表示,传销信息依托互联网以及微博、微信、QQ等社交平台,在网络空间广泛扩散,传销活动得以快速蔓延,短时间内裹挟巨额资金、涉及众多参与人员,波及全国,社会危害严重。2016年公安机关查处亿元以上案件就有30余起,部分案件涉及全国多个省区市。 二是名目繁多,迷惑性强。民间反传人士(“中国民间反传销协会会长”)李旭介绍,不法分子打着“虚拟货币”、“金融互助”、“微商”、“爱心慈善”等幌子从事网络传销犯罪,大多以“金融创新”为噱头,歪曲利用“区块链技术”、“数字资产”、“电子商务”、“微信营销”等概念混淆视听,引人上当。 三是发展下线更加便利。反传销人士介绍,网络传销多以许以高额回报,在群众参与初期往往给予一定返利,制造“盈利”假象,形成较大诱惑力,以引诱更多人员加入并继续发展下线。在传播方式上,以往传销活动基本都是“杀熟”,即注重从“五同”(同学、同乡、同宗等)着手,近年来借助求职、婚恋网站或微信等平台,以找工作、谈恋爱的名义发出邀约,再逐步实施洗脑——这成为现在网络发展“下线”的重要手段。 正是由于网络的便利性、虚拟性,近年来涉及网络传销的人数迅速增长。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和中国反传销协会等联合编撰的《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2010年参与网络传销的人员超过4000万。2016年7月,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发布中国首份“微传销”研究报告《新型网络传销》,保守估计,通过微信、QQ、陌陌等发生的传销活动参与人员千万人以上。 多种犯罪错综交织 记者近日采访北京、山东、河南、河北、深圳等地数十位受害人和投资者家属了解到,一个以高科技产品为幌子,通过传销手段在全国范围内从事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的团伙已经存在很长时间,涉及金额非常大。由于传销团伙利用社交媒体进行虚假宣传,组织传播,危害性强,范围广,已经造成很多人的多年积蓄毁于一旦,多个家庭分崩离析,形成极大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记者深入调查了解到,这个团伙宣传的系列高科技产品并无相关实业支撑,宣称的收益率高得惊人,但是回报承诺尚未兑现,公司内部具有层级明显的组织架构,通过拉人和提成,形成上下线关系,在全国范围内非法集资,造成投资人动辄上千万的资产被骗。 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年来传销活动日趋复合化,从事传销违法活动的同时,伴生着非法集资、诈骗、伪造政府公文、传授犯罪方法等违法犯罪活动,传销与其他犯罪形势复合化趋势明显。 前不久,公安机关依法对“善心汇”开展打击查处工作。2016年5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张天明等人通过“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高收益为诱惑,通过微博、微信等互联网渠道进行宣传,大肆发展“会员”开展传销活动,骗取巨额财物。“布施”金额数百亿元,发展“会员”500多万名,分布全国31个省市区。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晓兵介绍,从实施方式和收益方式上看,“善心汇”具备非法集资和传销的双重特征。 “近年来,非法传销与非法集资等犯罪手段交织,社会危害性巨大。”一位基层公安干警说,一些传销人员以投资为名,通过入门费和投资返利的方式运作,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获得入门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这种传销和其他犯罪形式复合化的倾向,往往涉及金额巨大,社会危害巨大,查处难度巨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