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食养道,虚假宣传 在曹雪明名下,除了中信康公司外,还有一家名为明安旭(上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该公司的曾用名为上文提到的淳食养道(上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曹雪明在该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 经查,该公司在2016年3月曾因“发布或者利用虚假信息诱人订立合同,实施欺诈”被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万元。 两年后,时间来到2019年7月,该公司又因发布虚假广告遭到了虹口区市场监管局的罚款,并责令停止发布。据《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2019年6月14日,该局接到投诉举报,举报人称在明安旭(上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天猫旗舰店里内购买了“明安旭魔芋代餐粥紫薯红豆薏米粉饱腹热量卡低脂早餐速食懒人品”,该商品在宣传网页有“食品添加剂:无”而配料表中标注有各种维生素,同时,该商品的宣传页面有“已申请十项国家专利”字样(至案发时该十项专利申请尚未批复)。 经查,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办案人员对公司法定代表人曹雪明(该行政处罚决定书记录为“曹学明”)进行询问,并先后制作了两次《询问笔录》。 除了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近年来,围绕着该公司的购物纠纷也着实不少。2017年2月15日、19日,消费者花某某分两次在天猫网上通过淳食养道公司经营的明安旭旗舰店购买红豆薏米粉21罐后,认为该商品外包装的营养成分表中碳水化合物含量标识错误,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经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查明,该商品外包装营养成分表中标明每份(30g)中含碳水化合物52.3g,淳食养道公司提交的红豆薏米粉外包装的营养成分表为加贴标签,标识每份(30g)中含碳水化合物22.3g。 在答辩的过程中,淳食养道公司提出的一个论点颇为值得关注:“标签上碳水化合物的营养成分标示错误并不影响产品的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淳食养道公司认为即便标签上碳水化合物的营养成分标示错误,自己也无需承担赔偿责任。然而,法院却并不这么认为: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示的任何营养成分信息,应真实、客观、不得标示虚假信息,不得夸大产品的营养作用或其他作用。碳水化合物是提供能量的重要营养素,淳食养道公司错误标注碳水化合物含量,法院认定涉案红豆薏米粉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