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3月23日讯】(新浪潮)1月22日,厦门视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奕科技”)在厦门一家五星级酒店举办了盛大的“上市敲钟”仪式,宣称在港交所上市。 谁能想到,这场声势浩大的上市仪式举办的50多天后就被官方验证“打脸”。3月14日,被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公告称,厦门视奕科技有限公司“在港上市”消息并不属实。 对此,3月21日,视奕科技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表致歉声明,称该事件系受其委托上市顾问公司——“粤商上市顾问(深圳)有限公司”信息误导所致,且粤商顾问之行为已涉嫌欺诈。 视奕科技的“麻烦”显然不至于这场自导自演的“上市”。新浪潮记者了解到,视奕科技与曾涉传的眼波视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厦门眼波优品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已被新乡市列为2021年十大案件之一,因涉嫌网络传销,被获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020万元、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敲钟上市,查无此司? 举办了声势浩大的上市庆祝活动,现场举行了敲钟仪式,还同步启动了上市公司峰会,在公司官网宣称为“港交所主板上市企业”,但翻遍港交所网站,却查询不到任何与这家公司相关的证券简称、代码、公司名,而且IPO公司中也“查无此司”。 这么一件啼笑皆非的乌龙事件,发生在今年1月22日。在近日被投资者翻出并广泛传播,让围观者直呼“活见久”。 在“上市”的50多天后,该企业被当地监管部门官宣“打脸”。3月14日,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公告称,厦门视奕科技有限公司“在港上市”消息并不属实,请广大市民和投资者注意识别。 而事件的主角——视奕科技于3月21日在其微信公众号“视奕科技”上发布致歉声明,称该事件系受其所委托上市顾问公司——“粤商上市顾问(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商顾问”)信息误导产生,且粤商顾问之行为已涉嫌欺诈。 据媒体报道称,针对视奕科技的敲钟仪式,最先是由眼波(厦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眼波公司)的负责人出面回应的。根据该负责人的说法:“那个活动(指上市仪式)是我们自己公司内部的一个年会,类似于代理商的年会。” 新浪潮记者注意到,这点也在其致歉声明中予以证实,“对我司在内部年会上安排的‘敲钟’仪式,粤商顾问未尽规则解释和合规建议之职责,反而给予虚假信息误导,促进我司做上述安排。” 值得注意的是,自导自演的“上市”行为不仅让业内贻笑大方,视奕科技或将面临罚款。业内人员表示,视奕科技虚构上市的行为,极有可能误导公众,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若视奕科技构成虚假宣传的,可被监管机构处以20万元到100万元的罚款。 与涉传销公司深度合作? 对此,新浪潮记者拨打视奕科技官网上的电话,提示音为:“欢迎致电眼波视界”。不仅如此,在视奕科技的官网上,在“重要合作伙伴”一栏中,眼波和眼波时刻赫然在列。 那么,眼波公司和视奕科技有何关联呢?据媒体报道,上述负责人称,眼波公司是视奕科技的供货商,两家公司的股东不同。尽管该负责人自称并未控制视奕科技,但所有关于视奕科技的问题,均由其回答。 2021年5月,新浪潮记者采访了解到,厦门晴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厦门眼波优品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厦门眼波视界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眼波(厦门)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传销,7个银行账户确已被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冻结,额度为3.5亿元,冻结期限为一年。详细请见《“眼波视界”涉传,7个账户被冻结3.5亿元》。 知情人士向新浪潮介绍,眼波视界全国会员人数8万余人,总投资金额近68亿元。 据媒体报道,针对涉传一事,眼波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获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在2021年8月出具了证明,证明的主要内容为:“经调查,未发现厦门眼波视界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有传销行为。” 对此,今日新浪潮记者联系获嘉县工作人员,对方表示,“当时调查了4家涉传公司7个账户,最后对一家企业进行了处罚。” 而这一家涉传企业也在最近被官方通报。3月11日,新乡市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21年十大典型侵权案例。新浪潮记者注意到,其中就有厦门眼波优品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利用互联网平台发展会员销售产品的方式从事网络传销活动一案。 根据通报,2021年4月16 日,获嘉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厦门眼波优品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利用互联网平台发展会员销售产品的方式从事网络传销活动,会员在其建立的平台消费后成为不同级别的会员,同时获得推荐他人加入的资格,会员再发展他人成为会员,形成金字塔式的网络化布局,层层提成。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的相关规定。获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020万元、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关于此事的后续发展,新浪潮将持续关注。 (原标题:涉传销一年之后,眼波视界再上热搜!这次是因为合作伙伴“假上市”……) 责任编辑:蓝莓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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