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3月22日讯】(人民网)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了解到,21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保健食品标志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要求,保健食品标志为依法经注册或备案的保健食品的专有标志,保健食品最小销售包装应当标注保健食品标志。 同时,征求意见稿还要求,保健食品标志应当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图案,按照等比例标注在主要展示版面的左上方,清晰易识别。 征求意见稿还对保健食品标志即“蓝帽”的规制进行了申明。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在生产经营场所、专区专柜等位置使用保健食品标志。保健食品标志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样式等比例变化,但不得变形、变色。非保健食品不得冒用、盗用保健食品标志。 据悉,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21日。 (原标题:市场监管总局就加强保健食品标志“蓝帽”管理公开征求意见) 责编:小美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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