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商”虽名为“商会”,却无任何销售产品和销售行为,纯粹以发展下线收取“入商费”来攫取财富。 据查,加入该组织需交纳4010元入商费成为“环民”,每个“环民”需发展一个“根”和“芽”就可以从中国“明明商”总部领取月金,完成任务后的第一个月领取2000元月金,第二个月领取500元月金,第三个月领取1000元月金,领取了月金又发展了“根”和“芽”的环民称为“薪种”,薪种发展的“根”和“芽”继续发展“根”和“芽”,达到每月倍增的目标后可以领取逐步递增的月金。如果想连续得到返利,就必须将这种“生根发芽”不间断进行下去。如果中间任何一个环节的下线在一个月内没有继续发展下线收取入会费,那么人员和资金链条随即断裂,“环民”则无法得到返利,血本无归。 3月21日,公安机关对张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进行立案侦查,并顺藤摸瓜侦查出幕后主犯林某,4月20日移送苏仙区人民检察院提请审查逮捕。 截至案发前,“中国明明商华南服务中心”共计发展环民5012人,收取入会费达2000万元人民币。 “我们没有实物产品,但不是传销,我们卖的是文化产品和精神产品。”张某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依然振振有词。 这便是明明商发展“环民”区别于传统传销组织的新噱头——发展“文化产业”和“精神文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