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稿四项新规 转基因食品 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标示,否则最高可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直至吊销许可证。 保健食品 明确保健品原料用量要求,防止厂商“忽悠”消费者。 农药残留 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可由公安机关给予拘留。 食用农产品 将食用农产品市场流通写入食品安全法,加强食品安全源头管理。 食品安全法前世今生 ◆1952年 出版《食物成分表》,提出膳食营养素需要量推荐标准 ◆1953年 《清凉饮食品卫生管理暂行办法》颁布 ◆1955年 卫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食堂卫生管理暂行办法》 ◆1959年 《关于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颁发,在全国范围内把肉品检验纳入统一规程 ◆1960年 国务院批转《食用染料管理办法》,规定只允许使用5种(苋菜红、胭脂红、柠檬黄、苏丹黄、靛)合成色素 ◆1965年 国务院批转《食品卫生管理试行条例》 ◆198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颁发 ◆199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正式施行 ◆2006年 修订食品卫生法被列入年度立法计划。此后,将修订食品卫生法改为制定食品安全法 ◆2007年 食品安全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08年 食品安全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因“三聚氰胺事件”爆发,又进行多方面修改 ◆2009年 食品安全法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高票通过,并于6月1日正式施行。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 ◆2013年 最高法、最高检发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加大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 ◆2013年 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修订草案经国务院第4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2014年 6月,食品安全法首次大修,并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12月,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 ◆2015年 4月20日,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审▲ (原标题:食品安全法大修整:为你解读新规5大变化) 责任编辑:小申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事儿”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