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文章在《深刻认识直销法规的历史性作用》一文中,从三个方面阐述了直销法规的历史性作用。首先,以法规的形式确立了直销业的市场经济地位。他认为,以2005年9月为分水岭,《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直销业的市场经济地位真正以法规的形式加以确立,直销这一营销模式真正得到政府与社会的认可,整个直销业也因此迎来了发展的春天。从2006年开始,每年都有许多企业纷纷向商务部递交申请直销经营许可证的报告。到目前为止,我国已有63家)企业(写作此文时的企业数量——编者)获得了直销经营许可证。直销业的销售额每年以25%以上的速度递增,特别在全球金融危机暴发后直销业“一枝独秀”,为我国的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其次,直销业实现了从混乱无序向规范发展的重要转折。他认为,十年来,我国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与此同时,各级工商机关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探索、创新直销监管方式方法,通过建立直销管理档案、开展直销市场巡查、实行网格化监管及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等方式,把握住直销招募、培训、计酬、退换货等重点环节,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纳入直销监管范围。各级工商机关通过召开直销企业座谈会、进行日常走访约见、建立联络员制度等多种方式,对出现问题的企业及时提醒、告诫,督促企业自查自纠,限期整改。组织、指导直销企业签订自律公约或自律承诺书,增强法律意识,坚持守法经营,做到严格自律。目前,我国直销业发展规范化程度已有了根本性的提高。第三,为建立健全直销法律法规体系打下良好基础。十年来,贯彻直销法规的配套政策一直在陆续出台,直销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正在向前推进。但是,现在的直销业发展现状与十年前大不一样,直销业发展的现状迫切要求建立健全直销法律法规体系。政府要进行“回头看”,集中必要的力量,集思广益,协同工作,加快建立健全直销法律法规体系的进程,以确保今后直销业发展更加规范、更加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