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文书网中查到涉及华莱传销的案件,100%判决有罪 卓某某等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宁刑终字第130号,2014-08-06 2010年底,被告人卓某某经他人介绍通过网络购买了一单湖南华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莱公司)的黑茶,单价为3900元,并通过该网络业务平台成为华莱黑茶会员。当成为华莱黑茶会员后,需发展两个新会员,成为一个消费组(黑盘)的成员,一个黑盘有7个人组成,一个盘主与两个副盘主,副盘主各发展两个新会员,共同完成8单任务后,黑盘盘主得到5000元的返利进入经营组(红盘)的最底层,两个副盘主分立为两个黑盘盘主,再各自发展新会员完成任务。当黑盘盘主进入红盘时,得到返利l0000元,红盘每进入一名黑盘盘主,红盘盘主得到返利5000元,当红盘进满8位黑盘盘主后,红盘主得到返利55000元,总计得到返利110000元,扣除5000元的个人所得税,一共可以得到返利105000元,同时红盘主回到红盘最底层,根据下线的业绩在红盘里继续循环。被告人卓某某为了拿到高额返利,通过其哥哥多某某、妹妹更某某、女婿扎某共购买了16单。同时发展了蒋某和王某某为自己的下线。王某某又发展了魏某某为自己的下线。 自2012年12月份以来,被告人卓某某作为西宁地区负责人,伙同被告人魏某某、王某某,在本市城东区成林大厦七楼和本市城西区交电大楼五楼、本市城西区口福街草原总站家属院分别租用办公地点,以华莱公司的名义对外宣传其投资模式,投资人购买一单黑茶(每单3900元,2013年3月以后为每单4980元),成为会员,进入互联网上代理加盟顾客咨询管理系统(网站地址WWW.5169888.com)设定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在系统中即可显示出自己的上下线、业绩、电子货币等情况,通过发展下线向系统”报单”后取得业绩,获取高额返利,返利以电子币方式显示,电子币和现金是1:1折算。三被告人为获得高额返利,对外大肆宣传,发展下线。截至案发前,共有李某某、金某等30人参与了此传销活动。投资额为70余万元。被告人卓某某获得返利33万元,被告人魏某某获得返利11万元,被告人王某某获得返利l万元。 本院认为,被告人卓某某、魏某某、王某某无视国家法律,组织、领导以华莱黑茶投资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商品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诱骗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扰乱经济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不构成传销犯罪的辩解及辩护意见,经查,三被告人在向他人推销黑茶时,要求参加者必须购买一单黑茶后方可成为华莱公司的会员,其层级数已达到三级以上,其参与传销人员在三十人以上,被告人卓某某在传销活动中起策划、操纵作用,被告人魏某某、王某某分别承担管理、协调、宣传、培训职责,均可认定为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其辩解及辩护意见不予采信。三被告人归案后虽然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辩解,但对基本事实予以了认可,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卓某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被告人魏某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王某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二、随案移交作案工具,湖南华莱黑茶宣传册七本、三星S5670黑色手机一部、三星S58301白色手机一部、诺基亚手机一部、电脑主机箱一台、电脑主机两台、笔记本十本、现金记账本一本、湖南华莱公司宣传展板三块、黑茶经营模式图三张、宣传光碟两张、华莱黑茶制度分析一份,依法没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