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与话术:学自传销 经过周密的前期安排,公安部打掉了慈善富民总部犯罪团伙,抓获陈玉英、陈春雨、李娜等31名犯罪嫌疑人。 李旭认为,将慈善富民犯罪团伙的行为定性为诈骗,是非常恰当的,但不可忽略的是,此类犯罪并非单纯的诈骗,而是已经发展为传销和诈骗的杂交体。 学习传销的第一点,就是洗脑,也即思想控制。“每天群里兄弟姊妹相称,进行升国旗、唱国歌等仪式化的程序,发各种伪造的公文、红头文件、领导人发言,营造一种真的在做一项事业的气氛。”李旭告诉北京晚报记者,像李克强总理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习近平总书记的“中国梦”,全都被骗子歪曲为对民族大业的支持。 学习传销的第二点,是发展成员的方式。“还是靠人拉人,如果你拉进来人了,给你发个几块钱的小红包,这不是严格的传销式上下线关系,但是是类似的。” 学习传销的第三点,则是永远驳不倒的话术,最典型的就是所谓的“宏观调控”:这个行业太好了,如果所有人都来做,没人种地,国家就要乱了,所以国家就得进行“宏观调控”,公安假装打击、媒体假装曝光,实际是为了维持行业的稳定。 “所以为什么要选鸟巢,选一个别的地方,谁也不会管你的。”李旭向记者解释道,选择鸟巢这么大的一个目标,公安机关就一定会打击,而这个打击行为就会被骗子解释为“宏观调控”:“五万也不用发了,骗局也可以继续了。” 而当诈骗披上传销外衣后,其犯罪成本会大大降低:“诈骗5000块钱就可以立案,但组织领导传销罪的立案要求就高得多,要有更多受害者证言、要有完善的证据链条,如果公安机关判断不当,这打击起来就更难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