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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业务形态 “直销+移动互联网”转型凸显(2)

时间:2017-11-21 16:16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南方日报 点击:
对此,有直销专家分析认为,对于目前采取直销模式的社交电商或者微商来说,有的可能公司规定只能发展一层或两层分销下线,但一些分销商或经销商在

对此,有直销专家分析认为,对于目前采取直销模式的社交电商或者微商来说,有的可能公司规定只能发展一层或两层分销下线,但一些分销商或经销商在具体执行时往往可能会出现不到位的问题,也就是说,对于这一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新模式,如何管理好分销商已经是一大课题。同时,直销和微商应当互相借鉴对方的优势:直销可以利用微商的快速裂变能力,微商可以利用直销的培训体制和商业模式。

面对微商的冲击,有直销企业人士表示,与微商相比,直销行业具备三大优势:第一,强关系,因为直销员是在对消费者有深入洞察理解的基础上提供个性化的解决方案;第二,微商大多是一对一的交互,网红直播导购是一对多,而直销却可以做到多对多;第三,直销还可以搭建一个完整的线上线下O2O平台,从平台、产品、仓储、物流等多方面为直销员提供创业支持。这正是我们的核心竞争力。

除了微商,还出现了一种“类直销”的模式。对于“类直销”是否会冲击直销模式的问题,有行业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直销模式很难被冲击到。直销模式真正的关系建立起来非常稳固,不仅仅是奖励制度,而是通过长时间的培训、教育、文化熏陶、体验等不断积累和自我完善所形成的系统的直销运作体系。

在该行业人士看来,“类直销”对直销行业不是冲击而是相互融合的状态,互联网是个开放的社会,直销与外界相互的跨界和融合会越来越强烈,直销边界会越来越模糊。边界模糊的结果,就是直销经验将会越来越应用到其他领域,直销也会越来越多接纳其他行业更多的营销经验等先进理念和方法甚至战略。

专家建议直销条例适时调整

随着直销行业线上线下的融合成为一种趋势,对既有的直销法规环境提出了挑战。有直销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面对社交商业,作为直销企业应该考虑跨越使用权概念,向陌生顾客、陌生族群、陌生区域发展。但是在这个过程中,《直销管理条例》中的区域限制、对多层计酬的明令禁止等,是直销行业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广东省直销企业协会指出,随着经济发展和环境形势的变化,直销两个条例颁布实施已近12年,部分法律法规条款存在滞后现象,企业反映较多的是在计酬制度、区域限制、禁止委托加工产品销售、《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中的资料保存年限等方面,这些条款影响了行业的进一步快速发展。

为促进和推动直销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广东省直销企业协会建议适时调整和修订法规政策,建立经销商管控体系。一是对计酬制度、区域限制、禁止委托加工产品销售等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为直销行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二是建立经销商的管控体系,加大监控力度,确保经销商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

杨谦认为,面对社交商业发展,一方面直销企业要融入社交商业,另一方面政府也应当给予一个宽松的监管环境。“过去20年,我们可以用直销管理条例来解决直销问题。但在当下的虚拟经济中,再用两个条例解决所有问题已经不够了。”杨谦表示,现在需要解决的是线上和线下融合存在的问题。比如怎样认知金字塔欺诈、怎样辨别社交商业行为中的盈利行为和欺诈信息,这些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法规来界定。

“应当考虑以反金字塔欺诈的形式重新界定传销,把反金字塔欺诈法规引入,有朝一日取消《直销管理条例》,这样才能给包括直销在内的所有社交商业的正当发展提供一个非常完整的政策环境。”杨谦说。

(原标题:改变业务形态 “直销+移动互联网”转型凸显)

责任编辑:佟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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