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须有“尚方宝剑” 在今年的两会上,多位人大代表建言,要加大对保健品虚假宣传的监管力度。 全国人大代表、徐州市眼病防治研究所所长李甦雁表示,保健品“伪装”成药品、普通食品号称有保健功能等现象层出不穷,火热的保健品市场背后,有不少产品靠“忽悠”蒙骗消费者赚取暴利,“夸大宣传延误治疗,这是最关键的,最后危害的是老百姓的健康。我建议加大监管力度,特别是这种虚假广告的监管。”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小学校长刘希娅也指出,应该进一步提高保健品准入门槛,规范保健食品标签管理。严格保健品价格审核,确保广告宣传真实性,加大老年人保健品欺诈性销售打击力度。 针对“保健”市场虚假宣传等种种乱象,3月11日上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记者会上表示,截至3月1日,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共立案4865件,案值51.7亿元。 张茅还指出,整治“保健”乱象工作必须长期进行,要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企业出现的虚假宣传等问题依法惩处。由于保健品概念不明确、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有难度。最后众多代表和委员的声音可以归于一点:法律法规不完善。 “因为监管部门要监管它,得有‘尚方宝剑’。欺骗性的保健品很大程度上缘于它的惩罚成本、代价太低,我觉得还是要从立法的层面上严打。”全国人大代表、徐州医科大学原校长、党委副书记郑葵阳说道。 上海市人大代表、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副主任姜南指出,现行法律法规对“保健品”“保健食品”等界定依然不明确。他建议单独对保健品进行立法,对保健品的规范范围应该予以扩大化,对保健品在备案、生产、广告等方面进行限制,从立法上解决保健品市场乱象。 全国人大代表、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总裁李杰也建言,要尽快修订出台保健行业立法,规范亲情营销、洗脑营销、虚假广告、礼品销售等保健品销售行为。他还建议,对于在保健品销售中实施虚假宣传和欺诈销售行为,造成较大危害的,要以诈骗罪定罪处罚,严惩不法分子扰乱市场的行为。 而全国人大代表、泰州市海陵区省特级教师吉桂凤则建议,构建规范的养生保健服务体系,建立养生保健服务和技术产品地方规范标准。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严惩保健品虚假宣传是保证行业规范发展的重要一环,也是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一部分。而此次规范保健行业的声音再次在“两会”上响起,相信两会和百日行动过后,行业离走上健康发展之路也会更近一步。 (原标题:割掉保健品虚假宣传毒疮,整治监管须得有“尚方宝剑”)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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