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清直销分支机构及服务网点 第三次摸底自查发生在10月。 10月15日,商务部前市场秩序司下发《关于开展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服务网点信息复核和企业信用建档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法定代表人、信息披露网址等一般事项已依法变更或空缺的,企业提出变更或补充意见,由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复核确认。对近三年内企业、分支机构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司法判决,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企业据实提供相关信用信息。 关于更新分支机构信息,通知提到,对分支机构地址、负责人等信息已依法变更的,企业提出变更意见,由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复核确认。 而复核服务网点信息,则要求对已停止使用或营业,实际已不能满足消费者、直销员了解商品性能、价格和退换货等要求,设在居民住宅、学校、医院、部队、政府机关等场所,不符合法定设立条件,以及企业自认为有必要撤销的,或网点名称、地址、负责人等信息有变更的,或符合法律规定要求继续予以保留的,企业提出撤销、变更或保留意见,由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复核确认。 随后是地方核查。“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要迅速将此项工作部署到属地直销企业,并将企业报送的自查结果及有关数据表格,与系统中原有报备数据进行核对,有问题的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可向企业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核实。” 对于以上三次摸底,商务部均表示,直销企业应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送任务,并对复核结果负责。相关信息将成为执法监管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