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5月13日讯】(北京商报)5月12日是国际护士节。近年来,暴力杀医、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屡次发生,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数据,自2019年至今年4月,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计一审审结杀医、伤医、严重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等涉医犯罪案件159件,判决生效189人。针对这一问题,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今年两会的提案之一聚焦的便是关于加快制定我国《医院安全秩序管理条例》的建议。 北京商报:暴力伤医案频频发生,您认为主要原因在哪里?在保护医护人员方面,法律层面还可以有哪些推进? 皮剑龙:医疗机构缺乏对医护人员安全保障措施让伤医违法犯罪分子有机可乘。我认为只有制度化保障才能对暴力伤医行为有效遏制,因此,为了保障医护人员人身安全,维护医护人员权益与尊严,让暴力伤医行为彻底得到遏制,加快制定医院安全秩序管理专门立法,通过立法形式对医疗机构安全秩序进行制度化完善和保障,是切实可行和必要的。考虑到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建议先由国务院制定《医院安全秩序管理条例》。 去年12月底,我国通过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将从今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四十六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场所是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共场所,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扰乱其秩序。第五十七条规定,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国家采取措施,保障医疗卫生人员执业环境。该规定将医院明确界定为公共场所,为制定医院安全秩序管理专门立法提供了上位法依据。 北京商报:能否请您简单介绍一下,建议制定的《医院安全秩序管理条例》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