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点评: 今年是新消法实施一周年,收案量的上升也意味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增强。 引起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消费者维权意识增强外,更重要的是法院推行便民诉讼措施,消费者维权更加便捷,诉讼成本较低,该类案件标的额多在一万元以内,按简易程序审理的话,诉讼费仅为25元。 职业打假人是主力 值得一提的是,两法院有90%以上的案子由职业打假人起诉,一般消费者作为原告的案件数量略有增长。 法官点评: 职业打假人的维权,能当作消费者的维权吗?法官表示,当然可以,去年最高法在司法解释中,首次肯定了职业打假人的消费者身份。 案件和解调解占多数 170多件以双方和解撤诉、法庭调解来解决 30多件是消费者胜诉 江北的452起案件中,以判决方式结案的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消费者的胜诉率约5成,沙区的200多起案子里,30多件是消费者胜诉,其余170多件以双方和解撤诉、法庭调解来解决。 法官点评: 双方私下达成协议后,消费者向法院申请撤诉,说明消费者的诉求基本得到满足,销售商对问题产品积极履行赔偿或补偿义务。 赔得多的商品官司多 两家法院梳理出一份诉讼排名榜单。前三名食品、保健品、饮料酒水,三大类占到总收案数量的8成以上。同时,收案量与各类赔偿倍数成正比。 法官点评: 法律法规规定消费者获得赔偿的条款,消费者可依照不同的法律规定主张权益,其中食品、药品最高可退一赔十;其他产品可获得三倍或五倍赔偿。 食安法成为重要依据 据统计,《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以及各类国家标准,是消费者运用得较多的“武器”。职业打假人周先生曾为一罐标识有问题的孕产妇奶粉起诉超市,搬出了10部法律法规。 法官点评: 沙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左庆凯说,几乎所有食品、饮料案子中,消费者都以《重庆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或我国《食品安全法》作为依据,索赔五倍或十倍于货款的赔偿。 左庆凯说,产品责任纠纷诉讼有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方面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的维护,另一方面销售者更加注重规范其经营行为。 还有个有意思的现象,不少消费者(包括职业打假人)本身没有专业的法律知识,也没有聘请律师,他们每次开庭都要带来类似案件的判例,并把它当作重要的依据。“虽然我国不是判例法国家,判例在理论上不作为证据,但实践中会有所参考。”法官说。▲ (原标题:重庆去年消费者维权 保健品饮料酒水官司居多) 责任编辑:小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