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众多“变种”通过网络借助网游、理财发展下线 传销等涉众型犯罪出现众多新“变种”,通过网络的方式,借助网游、理财发展下线,再通过下线交纳的费用获得利润。我们如何识别骗子的招数?记者就此采访了“金陵大状”特约律师、江苏李安祥律师事务所的徐超律师。 手段一: 以金融互助、贫困帮扶、代理权限等方式诱导用户滚动发展下级人员。 比如:MMM金融互助平台,MMM承诺投资收益为每月30%,推荐投资人加入另有10%左右的收益提成。即1000元在一个月内能获得300元的利息,加上新会员注册的30%的奖励,1000元第一个月就能获得600元盈利。尝到甜头的投资者开始发动身边的亲戚朋友多人一起加入。这类平台一般可以发展三四级“下家”,层级推荐可以分别获得不同的奖励。比如甲推荐乙,乙再推荐丙,丙再推荐丁,甲就可以分别获得10%、5%、3%不等的利息。 手段二: 下线人员交纳费用或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才能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 比如:商户向消费者推销化妆品,交纳一定的入门费,不仅可以免费领取一份化妆品,还可以就其推荐的人员享有提成待遇,入门费越高,提成待遇也越高。例如入门费是8000元,返利率为10%,入门费2.4万元,返利率为30%,朋友再介绍人来,可以再从中提成10%。 “拉人头”式计酬 多为传销 徐超律师告诉记者,非法传销从线下走到线上,越来越隐蔽,但万变不离其宗,只要发现是以“拉人头”方式获利,就应及早远离并报警。 可从两个角度来避免陷入传销骗局,如果是求职者,要求缴纳“入门费”的单位,避之;如果是以高额利益作为合作模式或者投资回报模式,在签署的协议中需明确投资的主体、运营模式、利润分配方式、项目失败的法律后果等,即使涉嫌传销,通过协议还有挽救的余地。▲ (原标题:传销诈骗已从“线下”转战“线上”) 责任编辑:晨枫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事儿”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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