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8月14日讯】(民主与法制时报)8月3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杭州龙炎电子商务公司(简称龙炎公司)集资诈骗一案。龙炎公司相关负责人黄定方、蔡克意、孙世佳等21名被告人因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职务侵占罪出庭受审。 检方指控,龙炎公司通过网络平台投单、销售股权换购证等吸收会员21万人,非法集资合计156亿多元。黄定方将其中124亿余元支付返利,将4.8亿余元用于支付站长、中心主任等的提成,将2.5亿多元用于购买茶叶、支付日常开支等(其中蔡克意获取非法集资款1.9亿余元),共造成会员损失57亿多元。 庭审中,检方与被告人代理律师经过多轮辩论后,21人中部分被告人当庭认罪,但黄定方始终坚持自己无罪。庭审共持续了3天。 记者了解到,2016年3月31日,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分局以龙炎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由,刑拘了龙炎公司董事长黄定方和部分公司高管。 2016年12月5日,经过8个月的侦查取证后,该案件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两项罪名移交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 在8月3日上午的庭审现场,检方指控,黄定方在负有大量债务,明知返利模式无法持续履约的情况下,仍以高额返利为诱饵,通过会议宣讲、网络平台推广虚夸投资项目、虚假宣传公司上市等骗取他人信任,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骗取资金。黄定方为扩大影响,进一步蛊惑公众投资,还伙同蔡克意等成立炎黄国际公司,由被告人阚越、孙世佳负责操作在美国“上市”事宜,后通过虚假宣传向会员销售炎黄国际的股份。 黄定方对检方的指控并不认可。关于57亿元损失之说,黄定方的辩护律师提出了质疑:龙炎公司的网站后台数据被篡改,57亿元的损失是怎么计算出来的?计算依据是什么?有谁真正指控是龙炎公司或者黄定方诈骗了他们?和所谓的57亿元损失对应的具体被害人都有谁? 黄定方的辩护人还称,龙炎公司是依法成立的企业,证照、手续齐整完备,黄定方成立龙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运行“龙炎模式”一年余,并没有欺骗投资者。该辩护人还强调,在案发前,并没有一个龙炎人遭受损失。 记者还获悉,该案案发后,2016年5月28日,龙炎公司就黄定方及公司高管涉案问题,在北京举行了一场法律研讨会,与会专家对“龙炎模式”进行了深入探讨。 据媒体报道,会上,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李永军表示,龙炎公司有赚钱的能力、补偿的机制、风险的机制,没有伤害的结果,主观方面没有故意。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文华认为,太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最后被立案、处理、定罪,实际上是因为造成了严重后果。龙炎公司对风控、对合规性经营、公司治理,很多方面都做得有板有眼,恰恰就是批准这方面少了一环,所以这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那种造成后果的应该区别开。 中国政法大学梅慎实教授认为,第一个方面,国家对于互联网金融是一种鼓励、支持的政策。龙炎公司的经营模式是一个很有现实意义的创新,与国家的去产能、去库存的战略也很吻合,应当从国家政策方面做做文章。第二个方面,立法有待明确。从国家的政策、鼓励互联网金融政策来讲,有时找不到相关很明确的东西,所以这里确实有一个矛盾,是立法还是固守已往的,这确实有一个要衔接的问题。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等研究院院长高全喜说:“目前已有的立法和现在的政策,有一个时间的滞后性。”他指出,应该找到一些类似于本案的案例进行比较,而后作出罪与非罪的定论。 庭审现场,检方还对其他涉案人员进行了一一指控,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原标题:杭州“龙炎电商”被指控非法集资过百亿,负责人称自己无罪)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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