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4月1日电(台湾联合新闻网报道)全球5大直销公司之一“仙妮蕾德”,2009年以“力之源”文字向经济部智慧财产局申请,为旗下草本营养补充品注册商标,因商标与国内老字号的鱼人制药“力源”口服液商标高度近似未获准;仙妮蕾德再向智慧财产法院提行政诉讼仍败诉,但全案还可上诉。 仙妮蕾德公司在向智慧财产法院提起的商标注册行政诉讼中,主张该公司“力之源”商标和鱼人制药的“力源”商标,在市场上具有相当区隔,消费者应无混淆误认之虞,希望法官撤销智慧财产局不当处分和诉愿决定,准予注册。法官调查发现,鱼人制药的“力源”商标,依现行通用中文横书读音由左至右虽为“源力”,但该公司商标早在1981年就获准注册,当时的中文横书格式是由右至左,念起来是“力源”,和仙妮蕾德申请注册的“力之源”都有“力量的来源”意思。 法官认为两者商标读音及观念相似,用途、功能和消费族群也有共同或关联之处,易使消费者误认,因此依商标法驳回仙妮蕾德之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