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5月16日电(检察日报报道)借代加工生产之机掌握他人保健品信息,等加工合同终止后冒用他人注册商标生产保健品并销售。5月9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卜轲有和王清伟被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04年11月16日及2006年6月27日,沈阳天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天达公司)与天津天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天狮公司)签订代加工生产合同,天达公司为天狮公司加工生产“柯林通宝胶囊”。该胶囊使用天狮公司“TIENS”注册商标及包装。2009年9月6日,双方合同到期,天狮公司终止了与天达公司的合作。但天达公司法定代表人卜轲有授意该公司经理王清伟继续组织生产“柯林通宝胶囊”,并贴上天狮公司的注册商标进行销售,销售区域涉及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山西等省。仅2010年9月至2011年2月,王清伟一人就销售假冒TIENS牌“柯林通宝胶囊”65件,价值人民币约15万元。 2011年2月25日,沈阳市苏家屯区警方接到群众报案,一举打掉该公司位于沈阳市苏家屯区永乐乡小韩台村的生产车间,查获假冒“柯林通宝胶囊”成品38瓶、半成品700瓶、散粒12.5万粒(计2083瓶,60粒/瓶)、原料20公斤、空心胶囊198万粒、空瓶7000余瓶,库存价值约19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