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10月31日电(本站记者报道)记者从天狮官方网站获悉,绿之韵公司发布了与三八妇乐公司终止合作声明,声明摘录如下: 自2011年11月1日起,绿之韵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陕西三八妇乐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正式终止合作。声明公示期为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5月31止,请各经销商在此期间内办理相关善后事宜。自2011年11月1日起,陕西三八妇乐连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行为与绿之韵无关。 特此声明!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湖南天律韵达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尹湘南 湖南二十一世纪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潘纪乐 绿之韵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