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11月22日电(正义网报道)肖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不到一年,发展下线100余人,非法获利十七万余元。经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11月21日被该县法院以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九万元。 经查,2011年8月21日,被告人肖某加盟浙江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站:万家购物)成为会昌区域的总代理。肖某采取介绍、推销万家购物“满500返500,满1000返1000”、“消费=免费=存钱”、“一元返利”的经营模式(即消费满500元的会员每天获得1元返利,承诺500天实现全额返还)吸引会昌消费者加入到网站注册成会员;并采用免费为商家做广告宣传,加盟不收取任何费用,扩大商家的知名度等方式吸引会昌商家加盟万家购物成为加盟商、会员。但客户的消费要参加万家购物的返利活动,加盟商必须向公司上缴16%的佣金。公司向加盟商家收取佣金获得非法所得。从2011年8月份以来,肖某利用上述万家购物的经营模式在会昌一共发展了九十多家加盟商,会员一百余人,且传销活动的层级达到了三级以上,非法获利十七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肖某以组织推荐商品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获得加盟资格,且按照一定次序组成层级,并以发展人员的数量用为计酬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进行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告人肖某及其辩护人以肖某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庭审中当庭认罪,具有悔罪表现,犯罪情节较轻,要求对其从轻从宽处罚的意见符合法律规定。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朱启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