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社北京7月9日电】记者从红景天官方网站了解到,红景天公司根据目前市场销售的需要,研究决定: 一、自2013年8月1日起取消计算销售业绩0.77的系数,所有销售业绩按照实际发生的产品PV值计算。 二、自2013年8月1日起公司所有产品按照零售价格上调15%至20%,相关PV值不作变动,产品价格与PV值对照表可由专卖店直接跟客服部联系领取。 三、原有库存报单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17:00。自2013年8月1日起所有专卖店库存须按照下述步骤进行: 1、2013年8月14日前各专卖店与公司客服部专管员核实库存数额,未核实库存的店不能再次进货。核实库存并享受以下优惠活动后方可报单。 2、专卖店按照核实后库存数额(PV)的20%,按照调整后的价格享受一次性买一赠一优惠,买一赠一的优惠不计业绩。享受买一赠一优惠后方可上报库存业绩,并须在2013年12月31日17:00前报清所有2013年8月1日前库存业绩,所有未报的2013年8月1日前库存余留业绩自2014年1月1日起自动作废,公司将按照余留业绩的库存数额给予等量的产品补偿。 3、2013年8月15日后核实库存的店不再享受买一赠一的优惠,但可按照库存数额(PV)的20%,按照调整后价格享受买二赠一的优惠,享受优惠后方可报单。其他政策同上。 4、自2013年8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公司客服部将清查所有库存业绩,自2014年1月1日前推两年未报业绩的专卖店将在公司电脑中予以注销,库存业绩自动作废,余留问题移交市场部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解决。 四、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暂停审批新专卖店。 五、公司享有对此次专卖店库存处理的最终解释权。 以上通知规定望各督导、专卖店店长相互传达、转告,公司要求各督导、店长积极配合公司做好此次调整工作。▲ (原标题:红景天关于调整销售业绩系数及产品价格通知) 责任编辑:王鹏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