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3月14日讯】(北京商报)(记者 赵述评 张天元)3月11日,百胜中国发布有关《外国公司问责法》(以下简称“该法案”)项下状况的更新公告。公告称,继百胜中国于2022年2月28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以下简称“美国证交会”)呈交10-K表格内的年度报告后,如美国证交会在实施该法案时所预期,美国证交会于2022年3月8日暂定百胜中国为委员会认定的发行人。 事实上,美国证交会之前估计,根据该法案,其于2020年的审查可能认定273名注册人为委员会认定的发行人,而百胜中国此前曾披露其预期会获认定。 根据该法案的要求,若发行人的财务报表的审计师自2021年起连续三年未能接受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PCAOB”)的核查,则美国证交会禁止任何“发行人”的证券,包括百胜中国,于任何美国证券交易所交易,其中也包含纽约证券交易所。 百胜中国表示,如年报中所披露,根据该法案的现行条款,除非该法案获修订将百胜中国排除,或PCAOB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对公司的审计师进行全面核查,否则百胜中国普通股将于2024年初从纽约证券交易所退市。除在纽交所交易外,百胜中国的普通股还于2020年9月10日,以股票代码“9987”完成于香港联交所主板第二上市。 据了解,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官网此前公布了一份包含五家中概股公司的名单,其中就包括百胜中国。美国证交会称,基于《外国公司问责法案》,如果外国上市公司连续三年未能提交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所要求的报告,美国证交会有权将其从交易所摘牌。 (原标题:百胜中国回应被纳入SEC“预定摘牌名单”) 责编:小美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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