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6月22日讯】(北京商报)(记者 赵驰)6月17日,北京商报记者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获悉,近日,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房山长阳分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被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万元。
主要违法事实显示,当事人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房山长阳分公司冷链从业人员未做核酸检测;进口食品与国产食品混放,冷链从业人员共同居住人没有进行每日核酸检测,冷链从业人员台账不全,返京人员未进行登记。 (原标题:北京永辉超市因冷链人员未做核酸等原因被罚5万) 责编:小美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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