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新模式起底 五级代理制和倍增致富模式涉嫌传销 近年来,美国直销公司如新集团(下称“如新”)在中国推行“无限复制”发展下线会员赚钱的“金字塔”营销模式,以倍增致富作为奖励手段,涉嫌非法传销。2003年进入中国的如新,旗下产品线主要分为NuSkin(如新)和Pharmanex(华茂)两大品牌。作为第二批获得国内直销业务牌照的企业,2006年开始,如新以直销形式进行在华产品销售,次年直销范围扩大至京沪两地,此后销售范围进一步扩大至15个省逾50个城市。 日前有报道称,有经销商承认,加入如新确实必须购买至少5000元的商品,并强调“不能说是要入门费,而是以买产品作为一个入门的方式”,同时一定级别以上的代理商对发展“下线”有明确指标。该经销商解释,加入如新后,公司会和经销商签订合同,属于双向雇佣性 质,经销商最主要的任务便是产品推广和销售渠道建设。 “如新经销商分为五级,分别是初级代理商、高级代理商、经理级代理商、全国销售总监代理商以及最高级别代理商。经销商有明确销售指标,最高级别的每月销售指标是两万。”上述经销商解释,“初级业务代理每月最低指标五千元,半年累计三万元即可,相当于业务考核。这一数字来自于代理商自身购买、顾客购买的总和。达到这一标准才能晋升高级代理 (正式代理),之后每个月代理商个人只需要完成一千元的业绩,团队业绩(自 身、初级代理商)的指标则是超过一万元,经理级别是一万六。” 据其介绍,如新代理人体系中,正式代理人的提成明显提高,更具诱惑力。初级代理人提成是销售额的10%,而高级代理提成是一般 零售产品的20%~25%,此外,主推系列SPA产品还会额外有20%的提成,并依据不同级别,每月的补贴500~12000元不等。“一些希望尽快入门的代理商直接会交三万元的购买费用,由于可以计作当月的销售业绩,等于直接买到了高级代理人,经理一级则是14万,因为级别不同相应提成也高。” 中国反传销协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种靠发展下线人员,以购买产品的名义收取高额费用,再要求被发展人员再发展其他人员,形成上下级关系,实行团队计酬的行为,结合我国禁止传销条例的相关规定,这种模式符合第七条涉嫌传销规定,属于典型“传销式”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