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估算,中国的营养保健食品消费购买力过10000亿元,但目前仅实现2000亿元,市场很大,现在大门已经打开,行动可能会出错,不行动一定是错。”王大宏说。 “总有企业觉得备案好,认为备案就是更容易,这种想法并不正确。”中国保健协会保健咨询服务工作委员会副会长高鹏指出,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国家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保健食品备案前应在CFDA认可的检验机构做卫生学稳定性检验;备案后,主管部门的监管工作可能包括对备案资料的审查、生产现场检查、市场抽检、广告审批和监督等。 高鹏指出,备案制很有可能带来产品同质化现象,企业还是应当注重开发创新产品,从新原料、新工艺、新标准、新功能等方面实现突破。除了保健食品,企业或可将目光转向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该类产品实行注册审批制,是指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门槛更高、消费人群更明确。 据庶正康讯行业监测中心提供的数据,虽然行业出现整合趋势,但我国目前仍有“会销”团队1.5万余家,“会销”仍然是保健行业最为重要的销售模式之一,其销售份额约占整个保健产品市场规模的22%。2014年中国保健食品零售总额约为1500亿元,生产企业2600多家,无店铺的直销、会销、邮购企业占77%。 随着新修订的《广告法》和《食品安全法》的陆续实施,保健行业走向良性竞争和优胜劣汰已是必然。单纯的营销型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必将进一步削弱,由营销型向生产型、研发型转变,才是真正的生存之道。▲ (原标题:营销型企业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削弱,向生产型、研发型转变) 责任编辑:小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