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雷”后留下一地鸡毛 然而,最终商家还是未等来淘集集返还的“贷款”。12月9日,张正平一纸《已尽力未尽责》的公开信,彻底点燃了所有商家压抑内心多日的怒火。 商家对淘集集是否存在投资人,产生了质疑。张正平在公开信中阐述:淘集集确实曾有过A、B两个潜在的投资人。投资人A是某大型集团公司,在业务层面展开深度合作帮助公司自救;投资人B则为某PrelPO公司牵头的基金公司,已经签署了投资协议,并接管了公司的财务、法务工作(收走所有公章和银行秘钥)。但投资方在收走公司的公章和银行密钥后,并没有履行当初说好的打款进度。 “投资方的控制公司向法院申请了对淘集集的诉前保全,冻结了淘集集的支付宝账号,直接造成公司贷款退款无法正常支付,工资无法支付,对公司运营造成毁灭性影响。”这是张正平解释公司资金断裂的理由。 对于融资金未到的主要原因,有知情人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投资方对淘集集接下来有无更好的增长曲线没有信心,因此一直持观望态度。” 一位接近淘集集内部的人士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有段时间,张正平可能意识到了资金链孱弱,下线了一部分重要的拉新业务,想及时缩减规模。但他内心始终有“一把火”在燃烧,无法克制,因为他太渴望“成功”了。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商家在网上愤怒地说:“淘集集把‘商家’混淆成‘供应商’,商家在平台上售货,平台对商家存放在平台上的货款,只有保管的权利,并没有使用权。如今,张正平把货款耗尽,不能按照公司破产的流程走,显然是明目张胆的霸占行为。” 对此,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游云庭指出,供应商与商家在法律层面上意义大为不同。“倘若主体是供应商,就仅仅是账期问题,不构成违法;但倘若是商家货款被挪用侵占,商家和平台间的货款结算,则是由双方之间的合同约定,平台现未能按期支付商家货款,将极有可能构成违约。” 近日,腾讯新闻发起了“淘集集商家维权”的话题,有近2000人参与投票,其中近500名商家在淘集集上有5万元以内的贷款未被取出,另有400多人的贷款在10万元至50万元之间。 那么,平台申请破产清算或破产重组后,商家的货款能否全部拿回?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赵占领认为,这主要看公司是否还有财产,以及对外的欠债情况。“倘若公司账户的财产或其他资产为零,通过正常法律途径,商家基本是拿不回来钱的。反之,公司可以通过诉讼或申请公司破产的方式来解决。” 一边是“讨债”的商家愤愤不平,另一边是淘集集员工集体面临失业。一位前淘集集员工无奈地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至今未收到离职月应收的工资。尽管报案了,但还未接到任何通知,去公司也找不到人,员工集体处于待业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