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群众”精神是监管层面的“火眼金睛”。再隐蔽的违法行为,再高明的传销手段,其实都逃不过人民群众的“火眼金睛”。行政管控作为社会治理最基础的部分,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若是其自身沦陷并处于虚置无力的地步,自然也逃不出屡打不绝的怪圈。因而,若没有坚决打击和彻底根治的决心与态度,那么就不会有立竿见影的效果,在治理的效果上就会严重打折。传销固然不好打,同时还会与时俱进,然而诸多事例已然证明,有效打击传销从来都不是技术而是态度问题。针对传统打击传销的思路,我国显然不能从源头监管社会类传销,社会类传销敛财升级源于基层群众,传销发展的动力就是拉人头,如果发现传销便就举报,不让其萌生壮大的可能,那么传销便就无所遁形。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也不会从天掉下馅饼,这样的道理其实谁都懂,更何况很多鲜活的案例就发生在身边,何以别人的教训未能成为自己的镜鉴?当然,贪欲之心理应被谴责,个人也应做好防范准备,但在花样翻新的传销组织面前,不可能把所有的责任都归咎于政府监管不力,出事了政府自然有责任,但是传销危害的毕竟是广大群众,况且政府打击传销本身存在滞后性。政府希望“天下无传销”,就需要发挥群众的力量,更需要更多地区发扬“北京朝阳群众”的精神。▲ 责任编辑:小申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事儿”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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