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11月30日讯】(石狮日报 )当前,随着全国打击传销力度不断加大,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但我们也清醒看到,传销活动依然屡禁不止,传统拉人头式传销手段更加高明,互联网式新型传销手段不断翻新,加之隐蔽性、欺骗性强,发展速度快,涉及范围广等特点,网络传销仍有蔓延之势。在此,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群众,需警惕以下两类传销。 一类是传统传销。主要表现为以下形式:一是打着“国家扶持”、“有政府背景”等旗号,以“连锁销售”、“投资开发”、“资本运作”等为幌子,以考察、旅游、加盟等方式,从事传销活动,目前国内典型的有“1040”传销,要求参与人员缴纳3800元至6.98万元不等的“入门费”,鼓吹通过发展下线人员,最高可获返利1040万元;二是打着“国家扶贫项目”、“好项目产业大联盟”等旗号,以“发展代理”、“建立工作站”等方式,从事传销活动;三是借助销售保健品、化妆品等,实际上是利用拉人头,以人头数量计算报酬的传销骗局。 另一类是新型网络传销。主要表现为以下形式:一是打着“电子商务”的旗号,先注册一个电子商务企业,再以此名义建立一个电子商务网站,以“网购”、“网络营销”、“网络直购”、“网点加盟”等形式从事网络传销活动;二是宣传“免费获利”、“增值消费”、“消费不用花钱,免费购买商品”、“消费增值”、“循环消费”、“消费多少返多少”等,实际是诱骗人们参加传销活动;三是以创业投资为由头,以“在家创业”、“网络创业”、“网络资本运作”、“网络投资”、“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为诱饵,欺骗、引诱年轻人上当;四是以玩网络游戏、网上博彩为名,发展会员从事“游戏股票”、“幸运博彩”等游戏充值卡,以直销奖、销售奖为诱饵发展下线。▲ (原标题:传销手段翻新 两类形式需警惕) 责任编辑:小青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事儿”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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