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4月21日讯】(南方日报报道)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期组织对宣称祛痘/抗粉刺和美白/祛斑类化妆品进行国家监督抽检,其中标示的6批产品检出禁用物质,其中2批产品同时检出限用物质超标。 由于此次抽检涉及到不少美白类化妆品,加上从去年底开始美白类化妆品被宣告纳入“特殊用途化妆品”进行监管,这一消息在业内不免引发猜测:这会是美白类化妆品被“严管”的肇始吗? 对此,业内权威人士认为,相关企业不必过于紧张,到目前为止,尚未观察到有专门针对美白类化妆品的“严管”举措,但美白类化妆品被纳入“特证化”管理之后,所有相关企业都必将经历一段对新政策的磨合适应期是必然的,应做好准备,防患于未然。 事件一:批特殊用途化妆品抽检不合格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这批抽检不合格产品包括:杭州乔靓莎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广西桂林二月白化妆品厂生产的二月白神奇粉刺露检出氯霉素、甲硝唑;桂林市二月白美容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二月白粉刺露和二月白神奇粉刺露检出氯霉素;深圳优迪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里透红美容套装汞超标并检出苯酚;韩国·韩雪伊人国际化妆品(深圳)有限公司生产的大长今高柔美白AB套装汞超标并检出苯酚,广州莊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谭氏化妆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羽晴美白祛斑乳霜检出氢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督促行政区域内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含网售)立即开展自查工作,对通报的不合格产品一律下架并停止销售。 对中国广西桂林二月白化妆品厂、桂林二月白美容保健品有限公司、深圳优迪化妆品有限公司和韩国·韩雪伊人国际化妆品(深圳)有限公司涉嫌无证生产行为及其生产的全部产品依法查处。追查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的黑窝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