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多以“互联网+”来给自己“正名”,有的打着“官方正品”的旗号,缺乏传统电商的信用体系。为增加可信度,有微商使用“微信对话生成器”、“支付宝转账截图器”等对话、交易记录造假工具。尤其是仅在朋友圈发图、通过微信联络的微商,不需要提供身份证、手机号等信息,没有营业执照、不缴税是常态,很容易为假冒伪劣商品提供法外之地。 张玲说,微商有的要求发展下线,层级分明,已经有了传销的倾向,令人担忧。“我有一个朋友在微信上卖‘韩国马油面膜’,手里囤了大量的货,还拉身边的人一起做。怕你不懂还有专门的‘讲师指导’,客户对话、发货纪录也都有生成器造假。” 不过,也有创业不久的微商表达了对商务部征求意见稿的担忧。重庆市南岸区申先生经营了一家售卖辣子鸡、川味香肠腊肉的微店,在朋友圈推广。他担心,一旦微店要办理营业执照、交税,成本可能会大幅提升,这可能让尚处在起步中的微店雪上加霜。 针对微商发展的乱象,业内人士建议可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一是进一步简政放权,探索适合电商特点的行政及办公方式。海关对跨境电商实行365天24小时保持服务在线,这对广大电商来说是实实在在的帮助。业内人士表示,电商监管不同于传统商贸业态,希望今后能多一些类似海关的举措,减少电商在行政办公领域的手续办理、盖章负担。 有电商提出,这次商务部的征求意见稿里规定“相关服务者应当对无店铺零售经营者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核验,并留存复印件备案、备查。”他提出,在当前无纸化、信息化的大趋势下,留存复印件这项要求并不必要,完全可使用影像采集。 二是加大对微商分类监管迫在眉睫,但切勿“一棍子打死”,以免挫伤网络创业积极性。由于微商不同于淘宝等电子商务平台,卖家大部分为自然人,大都没有进行过任何工商营业登记,目前工商部门对于微商监管和消费关系认定存在盲区。包括微商经营者在内的部分网络创业者认为,国家应加大对微商乱象的治理力度,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不过,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部主任喻军认为,微信营销作为新生事物,切勿“一棍子打死”。长远来看,可参照电子商务为其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工商、食药监、物价以及微信平台应形成联动机制,共同推动其健康发展。 对于微商的规范,专家认为不能大而化之,应制定相关分类监管细则。例如,什么种类的商品要办理营业执照,可以要求食品、化妆品等关系消费者身体健康的商品必须办理营业执照;什么样的销售规模需办理营业执照、缴税等。必要的还要缴纳保证金,一旦出现假冒伪劣等问题由微信平台先行赔付。总之要对初创期的微商应留足发展空间。 三是完善电商信用体系建设。口袋购物CEO王珂表示,目前淘宝等已经初步建立起了信用体系建设,但微店“熟人交易”比较多,“信用”多来自社交关系中的“信任”。随着手机APP、微商等新的网络创业形式不断丰富,加强对这些电商领域“后起之秀”的信用、质量评定变得越来越重要。 专家建议,这类市场行为要借鉴已有电商发展经验,鼓励类似网店联盟、软件市场、消费者点评等第三方评价机构建设信用体系,帮消费者筛选优质网商,淘汰假冒伪劣者。在这过程中还要注意打击虚假评级、商业贿赂等行为,净化电商市场。▲ (原标题:微商乱象亟待治理:部分已经有了成为传销倾向) 责任编辑:小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