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8月12日讯】(新华时报)对“反传”人士,不宜抱有太高的道德期许,否则就容易沦为道德绑架。不让“反传”机构灰暗化生存,需要制度明确化,监管阳光化,执法更有效。 据报道,广西23岁男孩李楠,刚刚工作一年。7月23日,他被骗入天津静海县传销窝点,最终大学好友们凑了一万六千元,委托反传销人士将他救出。由于缺少监管,中国民间反传销协会至今没有正式在相关部门登记注册。高昂的收费及身份的不合法,带来的是众多的质疑与风险。 有需求就有供给,反传销人士的存在有合理性,也不乏正当性。如今,他们正遭遇收费非议,但应看到,他们毕竟不是公益组织,救人常常遭遇巨大危险。如果没有一定的经费,他们不可能有动力,也难以存续长久。对“反传”人士,不宜抱有太高的道德期许,否则就容易沦为道德绑架。 问题不在于“反传”人士该不该收钱,而是以何种方式收钱。收钱应公开透明,不能连拐带骗;应合情合理,不能狮子大开口;更应收了钱就该做事,不能开口头支票,做昧心生意。当然,如何收钱、收多少钱、如何办事,应纳入法律监管。 除了收钱,不合法手段也让“反传”人士备受诟病。比如找人时使用手机定位、翻墙入室甚至暴力逼问。通过这些另类手段,他们可迅速寻找并成功救人,但这些手段毕竟不够正义。如果放任此类手段,后果将不堪设想。 其实,“反传”人士的灰暗化生存,反衬出执法部门的无力与无为。执法部门不作为、不努力作为,就为“反传”人士提供了用武之地。有个细节是,李楠的大学同学报警时,相关警员表示,提供的信息太少,没办法找人。这就奇怪了,同是“太少”的信息,“反传”人士何以成功救了人?有“反传”人士坦承,“反传组织是求助者的最后一根稻草。常常,他们是在求助一些职能部门无果后……才找到了反传组织,这时你救的可能是一个家庭。”也许不必过度夸大“反传”人士的境界,但这话确实折射出一些职能部门存在守土失责。 同时,“反传”人士具有依附性,他们能够接到生意,全赖传销盛行。如果传销匿迹了,他们自然就没有生存空间了。众所周知,传销被称为“经济邪教”,它制造的家庭悲剧,用罄竹难书形容并不为过。多年来,执法部门没少打击,但传销仍然暗流汹涌,甚至大行其道,究其因,与打击力度不够有关,也与传销繁殖能力太强,碰到适宜土壤有关。 诚然,政府不是万能的,打击传销组织不只是执法部门的事。政府和民间应形成合力,实现社会共治,特别是动员全民力量,比如不租房子给传销组织,发现有传销立即报警等等。同时,应给反传机构以合法身份,通过监管使他们趋利避害,发挥他们的独特优势,瓦解传销组织的生存空间。一言以蔽之,不让“反传”机构灰暗化生存,需要制度明确化,监管阳光化,执法更有效。▲ (原标题:反传销灰暗化生存 或倒逼制度明确化?) 责任编辑:小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