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张家界市工商局永定分局查处的泰陶卫浴虚假广告案。当事人张家界市永定区泰陶卫浴(个体工商户)与张家界时代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公交车广告合同》,约定自2015年5月28日至2016年5月28日,在公交车内发布泰陶卫浴广告。随后,当事人在张家界城区6路、10路公交车内发布含有“我们的釉面有效抗菌60年”等内容的广告。经查,当事人无法提供其销售的产品能够有效抗菌60年的合法依据,其所做广告为虚假广告。永定工商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万元。 7益阳市南县工商局查处的违法医疗、药品广告案。当事人南县广播电视台于2015年1月发布南县协和医院医疗广告,广告中含有治疗高血压、动脉硬化、脑血栓、关节炎、肩周炎、腰肌劳损、偏瘫、三叉神经痛、妇科炎症等疾病的内容,并利用患者形象作证明。当事人于2015年1月发布“乐邦龟蛇酒”“钢筋铁骨伸筋活力丸”“少林咳喘膏”“风施克舒筋定痛片”等药品广告,宣称“每天喝两口,大病小病全赶走”“30天彻底治愈,一盒无效,全额退款”。当事人发布的上述医疗、药品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南县工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广告费用3万元,并处罚款7万元。 8郴州市工商局查处的违法医疗广告案。当事人郴州市福康医院在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情况下,自2015年1月以来,采用新闻报道形式,利用患者、医生形象作证明,在郴州电视台发布“100天做妈妈”等内容的医疗广告。其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构成擅自发布医疗广告及医疗广告含有法定禁止情形的违法行为。郴州市工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万元。 9永州市道县工商局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案。当事人道县广播电视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1月至6月,发布未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刺五加颗粒(百寿安)”“风湿定胶囊(杨六郎)”“锁阳固精丸(强龙丹)”“蒙药痛17(沉香十七味丸)”“万里明明目蒺藜丸”“蒙药肠胃13”“坤达雪棠葶”“顽夫净癣药膏”等药品广告,广告中含有“调节全身代谢,恢复细胞活力,健脑健身延缓衰老,扶正固本,从头治到脚,一身病全好”等用语,对药品进行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同时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有关规定。道县工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广告费用8000元,并处罚款1.5万元。 10娄底市双峰县工商局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案。双峰县声像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1月至2月在双峰县电视台发布“绿霸王透骨贴”广告,宣称“3疗程彻底告别风湿骨病”;发布“黄记老铺(咳喘舒片)”药品广告,宣称“黄记老铺全面治疗肺结核、肺心病、尘肺”;发布“科晶盐藻”广告,宣称“治愈口腔溃疡(3~5天)、打嗝不消化(1~3天)、胃痛(2~7天)”。这些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同时利用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双峰县工商局依据《广告法》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广告费用1.1万元,并处罚款2.4万元。▲ (原标题:湖南曝光2015年十大违法广告典型案件) 责任编辑:言无忌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事儿”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