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智能手机为工具 在报告中,微传销被界定为“以智能手机为工具,以微博、微信、微视、博客、陌陌、QQ、空间及其他微软件等为平台,以电子商务、网上创投、网上股权投资、微信营销、微商、虚拟货币、金融互助、慈善救助、免费旅游等旗号为内容,以微信支付、支付宝、网络银行以及其他支付工具为资金流转工具的传销活动”。 根据报告,微传销具有虚拟性、跨地域性、隐蔽性、金融性和更加具有欺骗性等新特点。微传销活动的特点是发起灵活,传播速度快,参与人员隐蔽,资金转移方便,发现和查处难度大,社会危害广,参与人员更加广泛,参与总金额更加巨大。 近年来,相关案例层出不穷,无一不涉及众多人数与巨大金额。例如,2015年被判刑的所谓“亚洲催眠大师”陈志华,从2013年1月到2014年3月的15个月内,打着“微信营销、月入百万”的口号,以手机微信为平台,把传销伪装成微信营销、免费授课的形式。涉案人员达329人,涉案金额达461万元。 再如,天津天凯新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传销手段结合时新的PE(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概念,从来自全国20多个省份近9000人手中非法集资10余亿元。 金融互助实为骗局 涉及金融的微传销尤为泛滥,如日益兴起的虚拟货币传销。目前国内的虚拟货币已达数百种。 武长海介绍,2012年后国内开始大量出现打着虚拟货币的幌子进行非法传销的案例,例如百川币、SMI、MBI、马克币、贝塔币、暗黑币等等。这些所谓“虚拟货币”都有一个显著特征,“都打着创新幌子,许以高额回报,实则就是传销骗局”。 值得注意的是,从2015年起,“金融互助”式传销成为微传销的主流。“这或与2013年下半年微信支付的上线相关,微信支付的快捷支付功能,极大地方便了金融传销中钱币快速流传的需求。”报告分析。 2016年6月中旬统计显示,仅在微信上点“金融互助”的搜索,即可搜到200余个推广微信公众号和大量的微信交流群。 “MMM金融互助社区”及其类似“金融互助”平台大量涌现。经过调研,武长海团队发现,这类平台多以“互助”“慈善”“复利”为噱头,无实体项目支撑、无明确投资标的、无实体机构,以高收益、低门槛、快回报为诱饵,靠不断发展新的投资者实现虚高利润,宣传推广、资金运转等活动完全依托网络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