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归谁? 按照双方约定的《离婚协议》,荣格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应当在2014年6月30日之前进行变更。记者从工商登记信息中并没有查询到股权变更信息。 直到今年6月2日,孙小玲发布了一则公告称,“孙会喜先生为达到非法阻止股份变更的目的,在明知孙振国没有处分权的情况下,勾结孙振国将我委托其持有的股份质押给了孙会喜先生实际控制的深圳市荣格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用涉嫌伪造的公函向相关机关发函要求终止变更”。而孙振国是孙会喜的侄子。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荣格科技有两位股东,一是孙会喜,出资7008万元,拥有87.5125%的股份,孙振国投资1000万元,拥有12.4875%股份。而根据离婚协议,孙振国是代孙小玲持有股份。 不过,有法律人士指出,孙小玲与孙会喜约定的《离婚协议》,与孙振国约定的《代持股协议》在部分内容上有法律方面的合法性存疑。 “在荣格,我占有约87%的股份,并不是100%的股份。转让或者赠与他人,并不是我一个人说了就能算的,还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的同意,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核同意。同时,在这过程中,其他股东还享有优先购买权。”在那一份公告发出之后近三个月,孙会喜回应道。 《知识经济》获得一份《委托持股协议》复印件,内容显示:甲方(孙小玲)自愿委托乙方(孙振国)作为自己对荣格科技1000万元出资(对应股份12.4875%)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双方同时进行了权利与义务等相关方面的约定。 但是,记者手头的这份复印件的签署日期有非常明显的涂改痕迹。打印的年份是2005年9月10日,而涂改的年份是2014年。“如果按该协议的打印日期,比荣格科技注册的时间还早了11天,那时孙振国年仅15岁,还在河南老家上学。而且这么重要的协议,双方当事人也没有按手印。”孙会喜说道。 当时是在什么情况下签订的协议,日期为什么会发生涂改,记者试图联系孙小玲一方,但对方没有就此作出回应。 公章造假? 孙小玲认为孙会喜不仅阻止股份的变更,还阻止她行使“股东权益”。“孙会喜先生在双方司法程序进行当中,为达到其阻挠我行使股东权益的目的,竟然用涉嫌伪造的公章注册了公司电子证书,用其更换了公司法人(将公司法人由我变更为孙会喜)和申领了新的营业执照,并改制新的公章。” 通过工商登记信息,记者发现,荣格曾两变法人:一次是2015年7月29日,荣格法人由孙会喜变更为孙小玲;一次是2016年5月19日,荣格法人又由孙小玲变更为孙会喜。两次变更,董事、监事等高管信息也都进行了相应调整。 有知情人士透露,因为孙会喜淡出企业管理,孙小玲掌舵市场,为了经营上的需要,方便开展工作,2015年荣格法人变为孙小玲。但是,有法律人士指出,直销企业的法人变更属于重大事项变更,需要前置审批许可,在工商登记变更之前,需要经过国家商事主管部门商务部的审核同意。 孙会喜说:“荣格法人变更之后,有关部门领导找到我,说这个变更违规了,没有按照前置程序走。”无奈之下,2016年5月19日,荣格法人又从孙小玲变回孙会喜。 记者调查发现,在今年变更法人的前后,5月16日,荣格科技补照,5月23日,荣格科技在《深圳特区报》的广告版刊登了一则《遗失声明》写道:“深圳市荣格科技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刻章登记卡,声明作废。”随后,孙会喜在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备案申请了新的公章。 孙会喜此举,被孙小玲指责为“涉嫌伪造公章”。 “这是污蔑,冒用他人的,刻别人公司的章,才是伪造。公章丢失,我是公司大股东,经过股东决议后,在有关部门申请了新的公章,我自己的公司,通过合法的程序,重新申请,怎么会存在伪造公章一说呢?”孙会喜说道。 而此刻,孙会喜与孙小玲之间的矛盾已然升级。 6月1日,一份加盖了公章以深圳市荣格科技有限公司名义发出的通知显示,“荣格科技集团股东会、董事会有关决议,免去路德扬同志荣格科技集团董事长职务……免去孙小玲同志荣格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分别由荣格科技集团董事局主席孙会喜担任、兼任。 不过被免去职务的孙小玲依然坚持自己的观点,否认孙会喜的合法地位,拒不承认孙会喜代表荣格科技公司的一切对外业务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