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养老资金瓶颈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进行中 为探索建立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失能失智老人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人社部去年发布《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广州、青岛等15个城市被纳入首批试点城市。 多地已展开试点。2016年7月,北京海淀区出台了“居家养老失能护理互助保险”的地方性办法,其中关于失能服务标准,就围绕着“吃饭、穿衣、睡觉、如厕”4项内容,由专业第三方机构将老人的失能程度做了四种等级的划分,相应享受900到1900元不等的服务。 上海市宣布从2017年1月起在徐汇、普陀、金山三个区先行开展试点,60周岁及以上的享受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或居民养老保险人员,可自愿申请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经评估护理需求等级为二至六级的,可以由定点护理服务机构为提供相应护理服务,并按规定报销护理费用。先行试点期间,个人和单位暂不缴费,所需资金由医保结余资金划转;全市试点后,长期护理保险将按照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按规定进行筹资。 北京和上海的试点办法中,均提到了老人失能程度或者是护理需求的评估。“有些老人能够自己下床走动,有些老人可能失去了自由活动的能力,需要24小时的照护,那么就得分等级。”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建议,尽快实现失能等级鉴定和护理服务等级评定标准的全国统一。 “长期护理保险主要面向失能、半失能老人,但这些老人的具体情况是多样的,需要的照护程度也不一样。”中国人民大学组织部部长、老年学研究所所长杜鹏认为,要把保险落到实处,还需要对保险进行细分,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和支持项目。 此外,唐文湘指出,目前的试点都是考虑从财政、医保里面拿钱出来,然后个人缴费一部分,来构成一个新的保险,这样的做法可能会导致过度医疗,加剧医疗资源紧张度,透支医保资金的可能,建议在试点方向上从以基本的生活照护为基础辅助一些必要的医疗护理的角度考虑,进一步多样化,多元化。 从日本、德国等国的经验来看,长期护理保险作为一项独立的社会保险存在,一般会建立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的缴费机制。例如老龄化程度已达26%的日本,长期护理保险资金由政府和个人各承担一半。 (原标题:构建老年人长期照护制度:家庭尽责 政府主导 社会参与)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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